2020年12月,文昌某中学老师A先生为自己投保了“惠琼保B款”。保险期间内因“慢性肾衰竭”多次住院治疗,累计花费医疗费用32万余元,经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补助报销合计8.57万元,剩余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共计23.71万元,其中22.35万元为全额自费的住院药品费用。
2021年5月,A先生向“惠琼保”共保体提交了理赔申请,经审核,最终“惠琼保”责任三依照保额赔付10万元。
【点评】
“惠琼保”产品参保限制少,且承担因既往疾病在保险期间内产生的医疗费用。
本案例中,被保险人A先生已于2020年(“惠琼保”生效前)确诊了肾衰竭,参保“惠琼保”后,并未因既往疾病的情况被“拒保”或“拒赔”。
【提示】
如果参保人不幸因疾病或意外住院治疗,或罹患门诊慢性疾病、门诊特殊疾病,在治疗结束并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完成后,可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申请理赔。
线上理赔方式:参保人可下载“好福利”APP,通过其中的自助理赔功能进行申请。
线下理赔方式:参保人可携带相关理赔材料,前往保险公司服务网点现场办理理赔,具体的服务网点清单请关注“海南惠琼保”微信公众号查询。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拨打“惠琼保”客服电话:0898-66765203、0898-66746353、95511(语音:惠琼保)。
责任编辑:符慧华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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