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琼保理赔案例⑮ | 退休职工连续参保“惠琼保”,两年度均获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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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住海口的退休职工S女士,2020年12月为自己参保了“惠琼保(2021版)”A款产品。

  2021年9月S女士因恶性肿瘤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用8万余元,经职工医保报销后剩余需个人自付的费用约6万余元,其中90%以上为住院期间的自费药品费用,2021年11月S女士向“惠琼保”共保体提出了理赔申请,经审核,适用“惠琼保”产品“保障责任三: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外住院自费药品费用责任”赔付保险金约1.9万元。

  “惠琼保(2022版)”上线后,S女士再次进行了参保。2022年4月,S女士因恶性肿瘤的后续治疗,再次住院花费8万余元,经职工医保报销后剩余需个人自付的费用约6.5万元。S女士于2022年5月再次向“惠琼保”共保体提出了理赔申请,经审核,“惠琼保”产品责任三再次赔付保险金2万余元。

  【点评】

  “惠琼保”产品的产品责任设计,与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保持高度一致,保障责任不排除既往症、不限制疾病种类,参保不限制年龄、职业、身体状况。

  正是因为“惠琼保”产品上述普惠属性,所以本案例中,S女士已参保“惠琼保(2021版)”病获得了赔付,仍然能够再次参保“惠琼保(2022版)”,且对于保险期间内发生的符合保险责任的医疗费用,“惠琼保”再次进行了赔付,并未因既往疾病的治疗而“拒赔”。

  【提示】

  如果参保人不幸因疾病或意外住院治疗,或罹患门诊慢性疾病、门诊特殊疾病,在治疗结束并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完成后,可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申请理赔。

  线上理赔方式:参保人可下载“好福利”APP,通过其中的自助理赔功能进行申请。

  线下理赔方式:参保人可携带相关理赔材料,前往保险公司服务网点现场办理理赔,具体的服务网点清单请关注“海南惠琼保”微信公众号查询。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拨打“惠琼保”客服电话:0898-66765203、0898-66746353、95511(语音:惠琼保)。

责任编辑:符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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