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琼保理赔案例⑱ | 罹患“肝癌”使用特药,续保客户两年均获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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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C女士为父母参保了“惠琼保(2021版)”B款保障,2021年7月,C女士的父亲陈先生忽然出现腹部疼痛的症状,刚开始并未在意,后来疼痛逐渐加重,后经多次就诊确诊为肝癌。治疗期间,医生反馈Y先生的病情需要每天服用“乐卫玛(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进行治疗,大约每十天服用一盒,每盒的费用要三千多。

  2021年11月,C女士向“惠琼保”共保体提出了特药申请,经“惠琼保”共保体审核,Y先生本次治疗的疾病,属于保险合同期间新发生的疾病,且符合“惠琼保(2021版)”B款责任四约定的70种特定药品使用要求,因此对Y先生前期已经自行垫付的“乐卫玛”药品费用3万余元进行了全额赔付。同时启动了“直营药房药品直赔”的增值服务,对Y先生当年度的后续用药需求,通过指定药店直接取药,不需参保人自行支付药品费用,由药店与保险公司进行后续结算。最终Y先生累计获赔4.3万余元。

  2021年10月,“惠琼保(2022版)”参保期刚刚开始,Y先生即完成了参保。2022年3月,Y先生的病情再次用药并提出了特药申请。经“惠琼保”共保体审核,虽然对于“惠琼保(2022版)”而言,Y先生的疾病已经属于既往疾病,但由于“惠琼保(2022版)”的保险责任优化,承担既往疾病的保障责任,因此Y先生的用药资格予以通过,并对2022年已发生的药品费用依照保险责任约定按照30%的比例予以赔付0.11万元。

  【点评】

  “惠琼保”B款产品,对于符合合同约定的药品,按照比例予以赔付。其中“惠琼保(2021版)”对于符合产品约定的70种特定药品,在保险年度内首次确诊且发生的药品费用,按照100%赔付,对于既往疾病不予赔付;“惠琼保(2022版)”责任进行升级,特定药品种类扩展到100种,且对于既往疾病承担30%的赔付责任。

  本案中,Y先生在2021年使用了符合合同约定的药品,“惠琼保”对当年度的药品费用进行了全额赔付;2022年“惠琼保”产品参保期间,不限制参保人身体状况,因此陈先生可以再次参保,参保后,由于责任升级,也并未因既往症导致的用药而拒付,而是参照保险责任按照30%的比例进行了赔付。

  【提示】

  如果参保人不幸因疾病或意外住院治疗,或罹患门诊慢性疾病、门诊特殊疾病,在治疗结束并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完成后,可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申请理赔。

  线上理赔方式:参保人可下载“好福利”APP,通过其中的自助理赔功能进行申请。

  线下理赔方式:参保人可携带相关理赔材料,前往保险公司服务网点现场办理理赔,具体的服务网点清单请关注“海南惠琼保”微信公众号查询。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拨打“惠琼保”客服电话:0898-66765203、0898-66746353、95511(语音:惠琼保)。

责任编辑:符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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