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团代表建议:尽快破除海水淡化发展瓶颈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特派记者黄晶谭丽琳陈成智)海水淡化设备依赖进口,淡化海水难以入网、海水利用企业不成规模……严重制约了我国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为此,海南团代表建议尽快破除海水淡化业的发展瓶颈。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国家海洋局和财政部于2005年8月联合颁布实施了我国首部《海水利用专项规划》,为我国海水利用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目前沿海地区拟建电厂项目几乎全部计划配套建设海水淡化装置,全国在建、待建的海水淡化工程规模已达到200万吨/日,海水直接利用和化学资源利用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然而,与国外相比,我国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产业还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是自主创新技术面临规模示范和产业化发展瓶颈。国内已建成的万吨级海水淡化工程几乎全部采用国外技术,海水利用成套化技术尚待成熟,大型海水利用工程关键核心技术亟待突破,缺乏领军型海水利用企业,难以应对国内市场需求和与国外公司抗衡。

  建议指出,海水淡化推广还面临进入市政管网和价格体系瓶颈。目前我国海水淡化产品水多限于企业自用,对外供水以及为民用供水的极少;且与自来水相比,缺乏科学合理的水价体系和运行机制,亟待解决淡化水进入市政管网、建立科学合理的淡化水水价体系、实现区域供水问题,明确海水在城市水资源配置特别是在市政供水中的作用和地位。

  在国家推动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等产业政策影响下,引导促进海水利用产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充分发挥海水资源在优化沿海产业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等方面的作用,意义重大。

  建议指出,要加强对沿海城市和海岛海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实施“海水开源”工程,明确海水在城市水资源配置特别是在市政供水中的作用,逐步建立并形成科学合理的淡化水水价体系,确立海水作为缺水海岛“第一水源”、沿海缺水城市“第二水源”的战略定位,力争使之成为南水北调的重要补充。

  建议同时指出,在国家已有各项政策下,抓紧制定有关海水淡化水水价补贴、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工程资金补贴、相关企业减免税以及新产品推广等配套措施,集中安排资金,重点支持自主大型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关键装备制造技术研发和推广,建设国家海水利用产业化基地,充分发挥海水利用在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上水平、惠民生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责任编辑:甘晨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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