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先锋,是中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杰出代表,在他们身上体现出来的主人翁责任感和艰苦创业精神,忘我的劳动热情和无私奉献精神,强烈的开拓创新和锐意进取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是推动时代前进的强大动力,是伟大民族精神的重要体现。他们被誉为民族的精英、国家的脊梁、社会的中坚和人民的楷模。
1950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召开过12次表彰大会,累计表彰先进集体10667个、先进个人22297人次。1989年后,国务院基本上每五年表彰一次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每次表彰3000人左右。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开展50多年来,通过对先进模范人物和劳模精神的宣传,“学习劳模、尊重劳模、关爱劳模、崇尚劳模、争当劳模”的风尚已在全社会基本形成,“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观念深入人心。
2005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五一”前在北京隆重召开表彰大会,表彰近3000名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