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下井 吓醒安全意识

  作者:范子军

  7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全文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矿领导下井。本报记者深入矿区调查发现:大多数国有大煤矿领导下井已成常态,但对于占矿井总数90%左右的小煤矿而言,该政策或将成为一纸空文。(27日华商报)

  http://news.163.com/10/0727/20/6CKGR6FS000146BD.html

  7月初,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然而,随后相继发生的多起矿难事故表明,温总理的要求被一些矿主当成了耳边风,在一些煤矿,带班的最高“领导”只是个班长而已。

  一向标榜重视安全生产的矿领导们何以不乖乖听话,跟矿工一起下井、升井?第一是怕,怕不安全,井下有危险,下井须谨慎,非停产期或者确保绝对安全的匆匆视察,谁敢贸然下井,,何况井下长时间办公?第二还是怕,怕投资。真要到井下上班,就得增加投资提高井内安全系数,否则自己就跟矿工一样有性命之忧,可个个都猴精猴精的,谁舍得啊?

  原长治市委书记吕日周“县委书记、县长必须下井”的治矿经就很能说明问题,据称他当初下的那个矿井,仅仅高二尺六,这种小矿井,山西比比皆是。跟着的县委书记都吓哭了。是县委书记胆小么,也许有这方面的因素,但更重要的还是说明了矿下的安全生产环境不是一般恶劣。显然,县委书记不只被吓哭了,更被吓醒了,于是才有了乡党委书记、村支部书记、矿长、监管部门领导下井制度的落实,才有了制度执行后煤矿数量、产量占全省十分之一的长治基本无矿难这一奇迹。

  正如一名矿工所言,领导带班下井,井下安全因素肯定会加强。“并不是说领导的命就值钱,而是这会让领导更重视安全。”长治经验极好地印证了这一观念。只有让领导们被吓哭了,吓醒了,才能真切地看清矿下的安全生产状况,才能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责任。也只要把他们的生命安全与矿工的生命安全紧紧地捆绑在一起,才能让他们时刻保持清醒的安全生产意识,也才能让他们在利益最大化与安全生产之间做出理性的选择。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再次发文,强调“领导下井”制度,这一制度无疑是有效遏制矿难频发的良方,要使这一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更需要我们拿出硬的措施,铁的手腕。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责任编辑:甘晨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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