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清风
居住在海口海甸岛碧海云天小区的唐女士,因自己的皮卡车在小区停车场被盗,28日上午找到正坐在小轿车内准备外出的物业管理负责人讨说法。该负责人不仅不下车与唐女士交谈,其座驾还倒车把挡在车后的唐女士丈夫“逼”退了10多米远。(南海网9月29日)
物业公司,本是业主拿钱雇佣的服务公司,业主是他们的“老板”。但在中国,怎么也看不出物业公司的“服务”意识,从物业“私设规定乱罚款”,到屡见报端的“殴打业主”。物业公司要么“财大气粗”手眼通天,以政府关系为背景;要么“恐吓威胁”以地痞无赖做后盾形似黑社会。他们花着业主们每个月的“供奉”,行使着对业主们的“管理”,轻则违法“断水断电”,重则“辱骂殴打致人死亡”。百度“物业殴打业主”有6万多条结果,而且绝大多数是权威媒体的新闻报道。
如华商报报道,西安业主被打成脑死亡,物业经理等8人被刑拘;人民网报道,上海雅士居小区物业公司打得业主骨断指折;央视焦点访谈系列报道,霸道的物业公司—关注商品房系列报道等等等等。
在如此众多的物业公司侵权行凶背后,更多的是业主的敢怒不敢言。中国的物业公司俨然已经把自己从“服务公司”变成“管理公司”,把“物业费”变成了“物业税”,成了中国老百姓的“第二政府”。
与此对比,业主自治和小区业委会被无限弱化,上述提到的业主被物业公司雇凶打死,起因就是业主要成立业主委员会保护自身合法权利。可以看到,业主在组建业主委员时的阻力和难度。面对黑社会化和流氓化的物业公司,业主的处于绝对劣势地位;而物业公司往往又因为具有安保等职能,且业务方面跟公安系统有关联,使得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更不易被追究。如此以来,业主就分隔成为一个个无助的个体,面对强势物业,只有“被管理”的份,没有“讨说法”的能力。
物业公司如此异化成一个凌驾于业主之上的“小区政府”,值得社会关注和警惕。一方面,这样的物业公司成为社会矛盾和暴力案件的源头,另一方面成为社会基层民主法治推进的巨大障碍!政府必须从立法、司法和制度建设等多方面加以约束,同时应采取措施鼓励、保护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建立和权利行使,加强宣传,改变物业公司反客为主的怪现象。把物业公司打回服务职能,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持地方的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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