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禁止乞丐生育,否则父母行乞,必然把孩子带在身边。要不然能怎样?难道送到一个月一千块的幼儿园么?所以,绝大部分为人父母的乞丐,身边都有个打扮得破破烂烂的小乞丐,不得不一起浪迹天涯,你要怎么禁?
于是你说,我不禁那些跟在父母身后的小鼻涕虫,我只禁那些确实伸手行乞的小可怜儿。为了做到这一点,你决定对每家的乞丐都观察24小时以上,确认孩子有行乞行为之后,才冲上去禁。
但是别忘了,孩子对父母有爱,孩子会模仿。也许父母从来没教唆过孩子行乞,但浪迹天涯耳濡目染,孩子也终于伸出手来。这时候,你指望父母怎么办?严加管教?还是不得不忍痛一起讨口生活?你观察到儿童行乞,你怎么区分是父母教唆使然呢?还是模仿之下的必然结果?
你说,确实,我区分不开,但那不重要,我看见儿童行乞就要禁止,谁管是什么原因啊?!
我们在城市生活的人,可能都去过外地老乡开的小饭馆,小卖部,水果摊等等。他们的孩子,也只能和他们一起待在这些“工作地点”,幼儿园的价格,不可能负担的起。有时这些孩子会帮着收个钱,扫个地,端端盘子……甚至是全职帮着收钱扫地端盘子在厨房里帮忙,在所谓的城乡结合部地区,多得是这样的例子。与这些童工相比,随父母行乞的童乞有什么不同呢?不就是因为父母职业不一样,自己模仿的行为也不一样么?你怎么不呼吁连带这些老乡的孩子的劳动也一并禁了呢?
你说,说得对,童乞和其他童工一样,必须都得禁了。外地老乡的孩子,不管啥职业,都不许帮着干活。童工是社会的耻辱,是社会的毒瘤,必须禁止。
从前有个国家,富人吃肉,穷人吃米,最穷的人也不屑于去偷去抢,所以只能吃屎。后来科学家发现,吃屎不仅对肠胃不好,还污染空气,还有碍观瞻,是文明社会的耻辱,是社会的毒瘤,必须禁止。再后来,最穷的人就都饿死了,于是贫困问题就解决了,再也没人吃屎了。
童工和童乞都不是耻辱,也不是毒瘤,贫穷才是。你解决不了他们的贫穷,却想诉诸法律手段去阻碍他们谋生,你的道德观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的呢?
你不让儿童行乞了,好,算你成功了,可下一步呢?他们的父母还是乞丐,这孩子也还是没饭吃,怎么办?微博上某位意见领袖大袖一挥:“那民政低保和义务教育补贴就应跟上。”
恕我愚昧,我认为还不如直接建议他们移民美国,好像还更靠谱些。是这年头相信党相信政府的人越来越多呢?还是其实微博上的这些名人们其实都是会写汉字的外宾?
这位意见领袖的言论还有:“只要孩子上街乞讨,就是违法行为,都可举报。乞讨孩子本来面向公众乞讨,也就不涉及侵犯隐私和肖像权。至于被送进派出所,确证非拐卖,也能给带孩子乞讨的家长制造成本,令他们放弃带儿乞讨。如果确系困难,那民政低保和义务教育补贴就应跟上。”
多好,给带孩子乞讨的家长“制造成本”,我看不如再多加一条:罚没乞讨收入。或者不如干脆禁止乞丐生育。
“如果确系困难”,啧啧,怎么叫“确系困难”?低保给我的钱只够我吃屎,我乞讨还偶然能吃口饭,或者我有饭吃了还想吃块肉,算不算“确系困难”?
此外,他还说:“以后,我们一定要狠下心来,不给他们一分钱。”啧啧,真是扶贫的不二妙招。
对各位的善心,我绝无半点怀疑;但在把心放在了正确的位置之后,是不是也能给大脑松松绑?试着想想除了“何不食肉糜”之外的问题?
至于那些大义凛然义正辞严丧心病狂的所谓名人和意见领袖们,你们到底是糊涂虫呢,还是干脆就是王八蛋呢?
责任编辑:甘晨卉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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