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珊
“艳照门”发生一年多了,在女主角们开始借眼泪、控诉和行善“洗底”复出时,一直处于千夫所指境地的男主角陈冠希终于也憋不住了。纵观整个专访,很明显,陈冠希之所以一脸凄惨地强调“我有过错但无罪”,是走“悲情”路线,以博得大众的同情和重新认可,策略出发点与去年的公开道歉如出一辙。
陈冠希真的无罪吗?的确,香港法庭宣判他无罪,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他在“艳照门”事件中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冤大头,没有人愿意让自己如此“赤诚”的一面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更没有人愿意成为娱乐圈中种种荒淫糜烂现象的替罪羔羊。拍摄照片既然是你情我愿,又不是自我泄漏,那么何罪之有?但是陈冠希之所以难以让人接受,其根本原因正是在于他的“罪名”不全是冰冷的“法律”可以审判的。
如果那些火爆的艳照中只有张柏芝和阿娇两个人,情况是否有所不同呢?或许事件就会演变成一场简单的“偷窥案”———当事者早就急不可耐地跳出来抨击泄密者,或者眼泪汪汪地表示“身心深受创伤”,状况大概就跟早年阿娇后台换衣服被人偷拍差不多。但事实却是,涉案的男人只有一个,女人一大堆。有人说,男女之事本与他人无关,但在中国这样一个仍然在性爱观念上趋于保守,仍然信奉传统家庭道德观念为主流的社会里,他的“风流”和“放荡”太过火了,完全越过了普通人心目中私生活道德的底线。以至于旁观者倾向于用“玩弄”、“勾引”之类的词汇来形容他的“猎艳”生活,而不会认为他和那些女孩之间真正有过爱情。而一旦没有顶着美好光环的“爱情”作为最后一层保护伞,陈冠希和阿娇他们又何处遁形、何处求得庇护呢?陈冠希不是“作案者”,却是典型的“作孽者”,他是受害者,同时也是造成今日恶果并断送自身前程的罪魁祸首。
我相信,陈冠希所说的“我深受其苦”是有感而发,如同当年我相信阿娇不经大脑蹦出的一句“很傻很天真”是源于肺腑。但是事件中的每个人都不该再在“无罪”两个字上寻求借口、自我开脱,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每个人在其中都是伤痕累累,但那拿起刀子割开伤口的手中,必定有一把是属于他们自己。像张柏芝,或许还可以以一个女子的身份,把罪名推给陈冠希,至于陈冠希,就不要再言词闪烁、推托他人了。如果想复出,不妨大大方方说出来,别指望用“无罪”两个字作挡箭牌。你早已无路可退。
责任编辑:魏燕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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