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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电信普遍服务——村村通电话工程

来源:资料 作者: 时间:2011-05-03 11:23:52   

  中国的电信普遍服务——村村通电话工程

  与其他大多数国家一样,中国也对电信行业的普遍服务做出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00年)第44条明确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电信普遍服务义务。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指定的或者招标的方式确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具体承担电信普遍服务的义务……”

  原信息产业部组织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联通等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肩负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在全国范围展开了发展农村通信、推动农村通信普遍服务的划时代工程——“村村通电话工程”(简称村通工程)。

  村通工程从2004年1月启动,按照“分片包干”原则由6家运营商具体负责实施。第一阶段任务是2005年 底前实现“邮电十五规划”中“全国95%以上行政村通上电话”的目标,第二阶段任务是继续实施行政村通电话项目、增加农村电话普及率并将村通工程向自然村延伸,构建农村信息服务平台和开发应用农村适用信息资源,“十一五”末基本实现全国“村村通电话,乡乡能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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