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工商严打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南海网海口5月12日消息(南海网见习记者孙令正)记者今天从省工商局获悉,该局自5月1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8个月的严厉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该局要求严格规范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市场主体准入行为,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重点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做到亮证亮照经营,确保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超范围经营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按辖区逐户建立经营主体档案,做到检查一户、登记一户、录入一户,建立健全经营户电子信息。摸清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底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强化监督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要求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销售台账制度,重点将标签标识作为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的主要内容,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切实把好食品添加剂市场准入关。并要求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建立健全经营自律制度。对己建立的各项自律制度要上墙张贴,接受社会监督;未健全的,责令健全,并上墙张贴;对不建立健全各项自律制度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查处。

  该局认为,在专项行动中,要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惩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采取市场巡查、拉网式排查、专项执法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对食品经营者和农村、城乡结合部、县域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进行检查。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不规范和不合格的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重点将食品经营主体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对食品经营者不按规定落实查验记录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相关食品的经营;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依法查封问题食品,责令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经营的相关物品,给予法定最高额度罚款的处罚,并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

  该局还要求, 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要坚持24小时值班值勤,及时高效处理咨询、申诉和举报,确保件件投诉有回声,事事处理有着落。在对大要案件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彻查到底。对发现涉及生产加工环节的非法添加线索,要立即向质检等部门通报;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

责任编辑:甘晨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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