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电动车听证会召开 南海网全程滚动报道[图]

  
立法听证会现场(南海网记者 李庆芳 摄)


立法听证会现场(南海网记者 李庆芳 摄)


参加听证会的陈述人海网记者 李庆芳 摄)

  南海网海口7月29日消息(南海网记者杨隽莹)29日上午8时30分,《海口市电动车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正式召开,听证会将围绕电动车是否带牌销售、交通违法是否予以重罚、是否应当取得驾驶证等6大问题进行意见和建议的广泛征询。

  此次听证会在海口市玉沙路46号椰海大酒店三楼一号会议室召开。从上午8:30开始,到中午12:00结束,历时半天。

  为了能听到更多的声音,听证会上将有来自各行各业的24名听证陈述人员和15名听证旁听人员直接参与到其中,涵盖了退休老人、学生、律师、经销商等社会各界人士,兼顾了社会不同界别、阶层和年龄层的人群。

  听证会流程为,首先是24名陈述人就电动车立法问题陈述观点,每人限时发言约5分钟。一轮陈述完毕之后还可以进行补充发言,同样限制时间,让不同的陈述人补充意见和观点。

  随后,进入一个小的辩论环节,陈述人可对不同的意见进行质问和辩论。最后,若时间允许,在主持人的许可下,旁听人员也可以现场发言陈述观点,如有意见或建议在会场无法及时表达,会后可以通过书面呈交的形式补充。

  南海网正在滚动报道《海口市电动车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实时发回最新消息,敬请关注。

  7月29日 11:41分

  陆宇晗(海口市第一中学学生)

  违章电动车不应重罚违章达到一定程度没收驾驶证

听证会上年龄最小的听证陈述人,16岁的陆宇晗。(南海网记者 李庆芳 摄) 

  16岁的陆宇晗是刚从海口一中初中毕业的学生,也是当天听证陈述人中唯一的学生代表。从未成年人的眼光看待电动车管理问题。

  1、带牌销售为购车办理登记提供便利,也有利于购买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同时,要增加对销售商的监管,对购车人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登记购买。

  2、赞同禁止70岁以上老人骑电动车,虽然现在大部分70周岁以上老人身体状况良好,但电动车有一定行驶速度,制动性能不太好加之老人反应能力较差,老人驾驶安全隐患较大。“建议70岁以上老人可以像我外公一样,坚持步行。”

  3、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要取得轻便摩托车驾驶证后方可驾车,这样可以确保驾驶人驾车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年检制度,对未年检的电动自行车辆,在交通事故中应增加责任承担。

  4、对电动车的违章行为不要重罚,但不是不罚。因为骑电动车的人群都是低收入人群,重罚会增加经济负担。如果电动车违章,可采取没收驾驶证的做法进行约束,如借用机动车的处罚积分制,如果积分达到一定程度,就没收驾驶证,并进行一定的罚款,并不允许其上路。

  7月29日 11:10分

  建议电动车驾驶年龄应限制为18岁至65岁

  张奇(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不支持电动车上牌 增加市民成本

  张奇认为,电动车没有必要上牌照,其一,行政成本高,海口20多万辆的电动车全部上牌,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于公安交通部门将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电动车的购买人群为普通的中低收入群体,统一上牌照,经历年审、登记、上牌、安全检查等程序,又额外需要缴纳几十元甚至上百元费用,增加了群众成本和生活负担。

  建议电动车驾驶年龄应限制为18岁至65岁

  在海口,随处可见一些未成年人骑着电动车、放着摇滚乐在车流中穿梭,或一些老年人带着孙子在路上飞驰,带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因此,张奇建议,骑电动下限为18岁(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上限为65岁(65岁以上称为老年人,可以优惠乘坐公交车)。

  赞成电动车限载1人 不应有年龄限制

  张奇表示赞同电动车载人,但最多只能限载1人(包含12岁以下小朋友)。张奇认为,电动车本身性能架构能够载重2-3人,建议将载重限定在100公斤左右,对于超载的电动车应予以重罚。

  张奇在最后提出,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稳步推进,在未来3-5年内,海口的电动车、摩托车应该被禁止在市区通行。  

  7月29日 10:55分

  听证陈述人员廖晖(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

  建议延长超标车的过渡期至3年或5年

  支持带牌销售 建议禁止销售未登记挂牌电动车

陈述人廖晖(南海网记者 李庆芳 摄)

  支持推行电动车带牌销售以方便群众办理登记,廖晖建议,由电动车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向公安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公安部门对质量合格且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出厂产品进行登记挂牌,收取工本费用,该费用计入企业的生产成本。

  同时,禁止销售未登记挂牌的电动车。廖晖说,海口市电动车的保有量大,总量增长迅速,面对庞大的电动车用户,以公安部门现有的人员配置和办公条件,无法应付数量巨大的注册登记申请。如果因为注册登记程序费时费力,造成大量电动车用户不去办理登记,不利于电动车管理。

  超标电动车主应考取驾驶证

  廖晖表示,根据《电动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最高车速超过20公里/小时或整车质量超过40公斤就是超标车了,这种电动车已经不能归为非机动车管理,而应作为机动车管理,驾驶人应取得相应的驾驶证。

  建议电动车限载一人

  现实生活中,市民骑电动车送小孩上学或夫妻同骑一辆上班情况较普遍,立法应当考虑实际情况的需要。

  廖晖建议,在保证安全和上位法没有作出限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建议修改为限载一人。

  建议延长超标车的过渡期至3年或5年

  出于海口的实际,廖晖建议适当延长超标电动车的过渡期(如3年或5年),认为该车的使用群体涉及面广,大多属于平民阶层,收入不高,延长过渡期,有利于减轻他们购置符合标准新车的负担。

  对闯红灯、上机动车道行驶应重罚 不建议罚款手段

  廖晖表示,对超标电动车闯红灯、上机动车道行驶的行为应重罚,但不赞同对违章完全依赖罚款等手段。

  廖晖认为,在草案条例中,有些罚款的数额已经大大超出了海口市民的承受能力,容易给人形成政府部门“创收”的印象,建议应当以教育引导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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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甘晨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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