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8日  星期四
  您当前的位置 : 南海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人间百态
字号:

派出所副所长开枪始末——内蒙古阿荣旗“三枪案”调查

来源:北方周末报 作者: 时间:2011-09-23 16:52:21   

于有成向记者展示枪伤。他的手腕被子弹洞穿。

  于有成一瘸一拐地上了来顺大酒店的台阶。

  “这就是我被枪击的地方。”9月18日,于有成对《北方周末报》说。

  事发5个月后,于有成仍然对2011年4月17日的事记忆犹新。当日22时许,3声枪响划破了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那吉镇的夜空。

  “要知道能出这事儿,当初说啥也不会报警。”于有成妻子的四姐申桂荣对《北方周末报》说。

  然而,次此开枪事件公安局至今仍未立案。

  于有成:在未鸣枪示警的情况下,警察向我开了3枪

  9月18日,于有成向《北方周末报》记者展示了3处枪伤。

  据于有成回忆,4月17日那天从北京来了个朋友,一帮人就去吃饭。

  “我大概喝了1斤多白酒吧,扎兰屯特制的,38度。”

  吃完饭大伙又去唱歌,到歌厅呆了一会儿,于有成的妻子申桂玲说太晚了要回家。于有成劝她说人家大老远过来,多玩一会儿。

  妻子拿上于有成的钱包和手机负气而走。“搞得我挺没面子。”申桂玲刚走,于有成就出来打车追她。

  申桂玲当时去了七姐家。

  于有成家平时跟经营来顺大酒店的四姐关系最好,所以于就跑到四姐申桂荣家要人。得到不在的回答后,他要求进屋查看。四姐不开门,他就踹门,并捡起周围的水泥块砸饭店的卷帘门。门锁很快被砸坏,四姐情急之下报了警。

  不久,那吉镇第一派出所副所长孙永春同协警张旭光赶到现场,。

  “我扔下手里的水泥块,让其中一个警察(孙永春)出示《警官证》,他没出示,我就不跟他走。然后我们就撕扯起来。”于有成对《北方周末报》回忆。

  于说:“我一推把他(孙永春)推到饭店台阶下边,结果他掏出枪,向我连开两枪——没有鸣枪示警,也没有口头警告。一枪打到左手腕,一枪打到左胸上,我立刻从台阶上滚下来。在我昏迷的时候,他又朝我腰上开了一枪。”

  据四姐申桂荣讲,她和于有成家平时关系很好。申桂荣的丈夫和于有成的大哥是同学,于妻申桂玲曾在来顺大酒店里帮忙。

  “那天我看有成喝多了,就不想开门,没想到他一个劲儿地砸门,我担心把门后边那两块大玻璃打碎,就报了警。”申桂荣说。

  据她回忆,报完警不一会儿,就听见警察来了,于有成还向他们要《警官证》。几分钟后,就听见急促地“嘭、嘭”两声响。

  “我们这小地方就没听过开枪。我觉得开枪的声音应该特别亮,不像这声音这么闷。我在门里头还听着有成叫了两声。隔了一分钟,又听见‘嘭’的一声。然后就没动静了。”申桂荣说。

  申桂荣的丈夫刘广义去了二楼阳台查看。由于角度不好,他只看见两辆面包警车,还有4个警察,没看见于有成。

  刘广义说:“我在二楼听见警察在商量怎么办,有个矮胖的人说‘给他整所里去’。”

  本报记者找到了本案的一位目击者刘凤军。他经营的“中天手擀面”距事发现场来顺大酒店仅一步之遥。

  据刘回忆,我看见于有成用水泥块在砸来顺大酒店的卷帘门。平时都挺熟的,我就上去劝他早点回家。他不听。他喝得两腿打晃了,一把把我拉开。过了几分钟,两个警察来了,没戴警帽。开的是面包车。天太暗,没看清是不是警车,也没见警灯亮没亮。

  刘凤军说,一个警察上前阻止于有成砸门,于有成问他带证件了吗。那人没理会,直接上前想把于有成带回派出所,两人就在台阶上发生撕扯。撕扯过程中,这个警察被甩到台阶下。

  “接着他拿出了枪。我看见枪吓坏了,就窜到旁边去了,紧接着枪就响了。连续两枪打到于有成身上,他倒地从台阶上摔了下来。”刘凤军说。

  刘凤军回忆,整个过程发生得太快,也就一两分钟的事情。

  刘凤军看到于有成倒地不起,周围几个警察并没有及时进行抢救,而是在拍照。

  刘凤军向本报记者证明,当时孙永春确实鸣枪了,但于有成有没有拿水泥块攻击孙永春,他没看清。

于有成的两处枪伤。中间的疤痕为手术所留。

  孙永春:开枪时的细节

  9月19日下午,在阿荣旗公安局,开枪的那吉镇第一派出所副所长孙永春接受了《北方周末报》采访。

  孙永春说,自己曾见过于有成。“我们没有过节。”

  据孙回忆,去年秋天曾接到报警,于有成在一家娱乐场所闹事,把店砸了,服务生也打了。

  孙永春到了现场,对于有成批评教育之后,于主动到受害人家里赔礼道歉,包赔损失。

  “所以说他经常喝酒闹事。去年和前年,我们为他出过两回警。”孙永春说。

  “2011年4月17日晚上,我出警后,看见于有成在砸来顺大酒店的卷帘门。我喊他好几声说别砸了,他不听。然后我就上去拽他的袖子,他那天穿的半袖。”

  本报记者询问孙永春的警用装备是否齐全,他强调正常出警必须披挂整齐,警花、警帽、警灯、警笛都有。

  接着,孙永春描述了枪击的过程:

  于有成回过头对孙永春说:“你谁呀你?”

  孙说:“我是一所的警察,有事儿回所里说去。”

  于说:“你哪儿的?你证件呢?我整死你!”

  没等孙出示证件,于就一把把他推台阶底下去了。孙让他推得手扶地了,没摔倒。

  当时他俩脸对脸,孙发现于有成右手拿了一块大石头,左手拿了两块稍小一点的。

  于有成举起那块大的石头往孙身上砸,砸到他的胸部。孙永春掏出警用64式手枪,朝天打响了示警。

  但于有成又向孙永春扑来,他就开了一枪。石块同时也打到了孙的胸部。因为打于有成第一枪时他没反应,还拿石头打孙永春。当时两人距离特别近,孙很害怕,还以为没打着呢,就又开了一枪。于有成一愣,就蹲下了。

  “我一看他受伤了,就让旭光(一起出警的协警)按住伤口,给120打电话,告诉他们情况;我给所长、局长、110分别打电话。我对110说赶紧汇报,有人袭警被我一枪打中,受伤了。”

  孙永春称,打于有成的第一枪是瞄着右手臂打的。“当时是在一个运动的过程中打的枪,他往前来我往后退,我也不能确定那一枪打到了哪个部位。他当时中枪后就蹲下了,也没捂伤口,然后就慢慢躺下。我还记得他穿的白线衣,因为有血迹渗出。”

  至今没有立案

  在阿荣旗公安局,本报记者采访了本案的另一位关键人物——最接近两位当事人的协警张旭光。

  张旭光称,因为当时事发特别突然,从出警到枪击大约只有两分钟,所以自己没反应过来,也就没帮助孙永春制服于有成。

  张旭光说,于有成中第一枪后仍然扑向孙永春。

  “于有成当时是倒在台阶下面的。网上一些照片显示台阶上有血迹,应该是亲属伪造的。”张说。

  张旭光接受阿荣旗公安局调查时,也汇报于有成倒在台阶下面。

  但阿荣旗公安局党委委员、纪检委书记,也是上级指派的“三枪事件”新闻发言人俞荣杰接受记者采访时却说:“台阶上有血迹,那应该是倒在台阶上。”

  难道事发5个月后,阿荣旗公安局还没搞清伤者倒在哪里?

  如果真是亲属伪造现场,这么长时间公安局为何无法推翻伪证?

  孙永春是站在台阶下打的枪,如果伤者倒在台阶上,于有成又有多长的胳膊来握着石块击中台阶下边后退着的孙永春?

  这种种疑问,似乎只能依赖阿荣旗公安局上报的“三枪案”卷宗来解答。

  9月20日上午,本报记者前往阿荣旗政法委,试图查阅该卷宗,但未找到负责人。

  历时5个多月,阿荣旗公安局仍未就“三枪事件”做出最终的、书面的调查结果。

  当本报记者询问俞荣杰调查有没有时间限制,具体是多长时间时,俞荣杰回答:“肯定有时间限制,但具体时间还得问刑侦方面的工作人员。”

  由于种种原因,本报记者多方努力,却始终未采访到公安局刑侦人员。

  当本报记者提出要查看证人证言时,阿荣旗公安局却以调查没有最终结论为由,予以回绝。

  阿荣旗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树平接受了《北方周末报》采访。在被问及为何不对孙永春开枪事件立案时,李树平说:“这个案子不归检察院管。为什么介入调查呢?因为检察机关也有提前介入刑事案件的权力。检察院的调查结果在事发两三天后就出来了:正当防卫。”

  当记者提出看一下书面结论时,李树平说没有书面材料。

  李树平还称,公安机关立案与否无须通过检察院,只通知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的决定不满,可以向检察院提起申诉,但前提是公安机关必须出具最终的调查结果。

  事隔近半年,公安机关仍未立案。对于“三枪事件”,阿荣旗公安局初步认定孙永春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孙也仍然当着副所长。

  不同的是,于有成现在没有工作;妻子无业;他身体里还留着一颗子弹,饱尝着铅中毒的痛苦。但他说不会贸然取出子弹。“左髂这颗子弹已经压迫了中枢神经,你也看见了,我现在走路都不利落。我去北京看了,大夫说万一取不好,可能瘫痪或死亡。”

  本报记者询问阿荣旗法院立案庭庭长刘文刚,于有成是否可以通过自诉的方式向法院提起诉讼,得到了否定的答案——法院也必须等待公安机关出具的最终调查结果,才可以接受于有成的控诉。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来源:北方周末报 记者 郝宇东 萨日娜 文/图)

南海网版权声明:
以上内容由南海网原创生产,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对上述内容的任何部分进行使用、复制、修改、抄录、传播或与其它产品捆绑使用、销售。如需转载,请与南海网联系授权,凡侵犯本公司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本公司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电子邮箱:nhwglzx@163.com.
责任编辑:
南海网24小时新闻报料热线966123
每日焦点
热度点击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0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