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需证明虫子国籍”并无不妥

  为宝宝买来荷兰进口奶粉,没想到却在奶粉里发现了一条活虫。在与经销商沟通索赔时,竟然被要求先证明虫子是荷兰国籍的。这是青岛市民王先生最近遇到的蹊跷事。(10月31日中国经济网)

  从新闻标题——《进口奶粉吃出活虫子 商家称赔偿需证明虫子国籍》上看,商家够刁的,消费者哪有能力证明虫子的国籍?然而往下细看,好像不是这么回事:美素奶粉中国总公司市场公关部的黄女士表示,美素奶粉的整个生产过程全部是在荷兰,要经过高温杀菌和真空包装,不可能有活物存活的条件。不过考虑到消费者的利益,他们会积极协调,争取早日解决问题。他们决定由公司出钱将奶粉送去国外检测,或者是请北京或者山东的生物检测机构代为检测,看看虫子是荷兰物种还是中国物种。如果证实的确是奶粉公司的疏漏,他们一定会按照相关法律赔偿消费者。

  经过高温杀菌和真空包装,不可能有活物存活的条件,这话不能说的太绝对。全世界的奶粉应该都是高温杀菌和真空包装的,但是奶粉菌群超标之类的质量问题却从来就不曾消灭过。按照这种逻辑,既然存在可靠的灭菌工艺和真空包装技术,政府质监的成本就可以省略算了?不行的,还得拿检验结果说话,只有科学和事实最可靠。

  笔者认为,美素奶粉公司坚持搞清虫子国籍的要求是合理的,因为这虫子到底是进口的,还是开罐之后进去的,没有证据之前,如果商家不接受消费者的说法,首先这是商家的权利;其次,开罐之后进入的可能性,现在谁都无法排除。

  这个问题上,好像并不存在商家刁难消费者的问题,美素奶粉方面已经说了,由公司出钱检测,或到国外,或在国内,检测机构的选择是可以协商的。这么说的话,“奶粉里吃出活虫子,商家称赔偿需证明虫子国籍”的报道语言,便不准确,也有误导公众之嫌——这条活虫子究竟是怎么回事,采访报道者并没看到,只听了消费者的一面之词;而“证明虫子国籍”的问题,商家已经主动承担了举证倒置之责,这种情况下报道中再用“竟然要求先证明虫子国籍”,并说成是“蹊跷事”,我认为,报道语言上很不合适。

  “8毛钱治好10万元的病”这种吸人眼球,却是误报的教训,够深刻了,这会儿又来了“虫子国籍”的疑似片面、倾向性报道,对本来合情合理的证据检验要求做误导性描述,对商家来说是不公的。消费者确实处于弱势,然而代表弱势说话不能以损害新闻客观、公正与公平为代价,新闻一旦失去客观公正,马上就变味。

责任编辑:汪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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