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加强交通秩序整治 电动车违法最高罚二千元

  南海网海口7月12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陈丽娜)为进一步加强海口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针对近期全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及海口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情况,海口市公安局、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定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的“牵手平安行”暨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整治时间从2012年7月17日至10月16日,海口市城区主干道及临街繁华路段为管理重点。

  整治内容

  (一)凡客、货运车辆规定未按装载,超员、超载、超速的,一律查扣,最高处以2000元罚款。

  (二)凡客、货运车辆未按规定办理年检,一律查扣,最高处以200元罚款。

  (三)凡驾驶无牌无证车辆在海口市道路行驶的,一律查扣,最高处以1000元罚款。

  (四)凡伪造、变造号牌和行驶证的,一律查扣,最高处以500元罚款。

  (五)凡拆除或改装限速器、脚踏装置及安装高音喇叭的,一律查扣并收缴违法装置,最高处以200元罚款。

  (六)凡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按交通信号指示行驶、逆向行驶的,一律查扣,最高处以200元罚款。

  (七)凡驾驶人未满16周岁、搭载2人(含)以上、酒后驾驶、超速行驶以及遮挡、污损号牌的,一律查扣,最高处以100元罚款。

  (八)凡未按照规定地点停放的,停放方向未统一的,一律查扣,最高处以40元罚款。

  (九)凡从事营运拉客的,一律查扣,最高处以2000元罚款。

  (十)不听劝阻,不服从引导、纠正,以及违法行为典型突出、态度恶劣的人员,一律予以新闻媒体上曝光,送法制教育中心教育。

  (十一)阻碍执法或暴力抗法的人员,一律予以治安拘留或依法严惩。

  (十二)客、货运车辆及电动自行车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注:其中第3至9项专指针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最终目标:

  (一)海口市客、货运车辆在源头上、检测线上得到加强管理,超员、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得到遏制,遵法率达到98%以上。

  (二)海口市区道路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治理,遵法率达到95%以上。

  (三)海口市区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拉客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治理,遵法率达到95%以上。

  (四)海口市区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治理,电动自行车停放整齐,停放有序率达到95%以上。

责任编辑:陈虹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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