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一村书记擅自租地 165亩良田丢荒

  定安一村书记擅自作主出租土地,代替村干部签名,合同无效变废纸

  本报定安7月26日电(记者徐培培摄影报道)定安县龙门镇龙拔塘村村民向南国都市报记者反映,他们村165亩良田被村干部承包给“海南农产品运销有限公司”,在承包合同中由村支部书记李国恩代替其他干部签名,而土地的承包方在拿到这大片农田后,只是养了数百只鸭子,大片的农田被弃荒长满荒草,导致农民无法耕种,而且还有半年的租金无法要回。

  村书记代他人签名租地

  通过村民们提供的一则2011年1月11日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记者了解到,“海南农产品运销有限公司”通过该合同,以每亩850元的价格,租用了龙拔塘村委会田力肚、井头肚等村农田实际面积165亩左右,首次租期为9年。

  在合同签名处,龙拔塘村委会只有李国恩及经济社法人李逢敬的签名。然而记者了解到,李逢敬在合同签订之日已是病入膏肓,当时不可能有签订合同的行为能力。

  李国恩表示,当时签合同正值农忙时节,召集全部经济社队长比较麻烦,所以该合同是由他来代签的。

  对此,龙门镇委副书记程小飞明确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在生产队长不知情的情况下,李国恩代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外租土地被弃荒

  令村民不解的是,“海南农产品运销有限公司”在租得这片农田后,并没有大规模地开发,而是只养了数百只鸭子,记者实地走访发现,如村民们所说,除了这个不大的养鸭场外,大片的农田已经长满荒草。

  “2012年的土地租金至今未付。”李国恩说,今年上半年,该公司就单方终止了合同,停止继续交租金,给他们留下的是一片长满荒草、无法耕种的农田。

  承租方8月1日前给答复

  26日下午,在龙门镇司法所召开的协调会上,龙拔塘村村民代表提出,尽管合同是无效合同,但“海南农产品运销有限公司”仍应支付2012年上半年的租金,并将长满荒草的农田恢复至可耕作的原貌。

  参加协调会的“海南农产品运销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先生表示,公司只是委派他来听取各方意见,对于该合同如何出炉,能否答应村民们的要求,他则需要回公司和上级协商确定。

  对于各界质疑的,为何该公司租用了土地后让其荒废一事,李先生表示,该公司是“故意让农田长满荒草,以此囤积肥料,再作下一步开发”。

  这种说法引起农民代表的哄笑,镇委副书记程小飞则表示,根据国家法律,任何原因致土地丢荒两年以上,合同自动作废,租赁方还将受到处罚。

  协调会最后,“海南农产品运销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承诺,将在8月1日前给予村民答复。

责任编辑:霍筱薇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海南社会

社会民生包罗万象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