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离岛免税:违规旅客3年不得享免税政策

  南海网海口10月24日消息(南海网记者符泽亢史莎谭邦会)在10月24日下午召开的海南离岛免税政策调整新闻发布会上,海口海关关长李蓝雪表示,离岛免税商店将免税品销售给规定范围以外对象的,或者走出规定次数、品种、数量或者金额销售免税品的,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署令第132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理。同时,免税商店还应当按照进口货物补缴相应税款。

  在法律责任部分,将原规定旅客违规情形中的“提供虚假身份证件或者离岛航班等信息的”改为“提供虚假身份证件或者使用不符合规定身份证件的”,违规旅客3年内不得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

责任编辑:甘晨卉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原创报道

精彩海南 新闻早知道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