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允许公民直接考驾照 海南规定还得驾校培训

  南海网海口4月12曰消息(南海网记者高鹏)日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网上表示,我国公民可直接考驾照,但学车需要有教练。4月12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交警总队获悉,目前我省的教练、教练车都归属驾校集中统一管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想申领驾照的学员还是要在驾校培训。

  海南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

  据了解,2012年10月,海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IC卡学时管理后,通过学时计时硬件设备累计学员练车时间,而这个IC卡累计的学时是否达标也是参加驾考的必要标准之一,该记录要保持一年。

  “由于教练、教练车都归驾校管理,为保证学员的学习效果,实行驾驶员培训实行IC卡学时管理后,驾驶员必须在驾校学满一定课时后才能参加考试,而且私人陪练公司不具备教导学员的条件,因此申领驾照还得在驾校培训,无法不通过驾校培训就申领驾驶证。”业内人士介绍。

  相关新闻 公安部:允许公民直接考取驾照

  能不参加驾校培训而直接参加驾驶证考试吗?

  尊敬的部长:应该允许公民驾照直考,因为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未规定考驾驶证必须通过驾校培训。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回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

  我国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申请驾驶证必须经过驾校培训,但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技术应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有关规定。

  评论:公民直考驾照在海南缘何落不得地?

  作者:肖时平

  日前,公安部交管局在网上表示,我国公民可直接考驾照,但学车需要有教练。4月12日,海南省交警总队向记者表示,目前我省的教练、教练车都归属驾校集中统一管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想申领驾照的学员还是要在驾校培训。(4月12日南海网)

  就在舆论为公安部允许公民直接考驾照而叫好的时候,海南省交警总队的回应和表态却犹如一盆冷水兜头袭来,让人心里凉个透底。这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又一现实版。

  然而,我们又不得不承认,在当前教练、教练车统归驾校集中管理的情况下,想申领驾照的学员确实不得不在驾校培训,这也是舆论诟病多年的症结所在。

  可是,面对舆论关切,面对公安部所作出的新表态,海南省交警总队更应该有所作为,比如通过一系列努力为公民直考驾照提供便利,至少也应该给舆论传递积极的正能量,岂能如此硬邦邦地继续惯有的做法?试问,连法律都允许、公安部都已经表态支持的公民直考驾照,在海南缘何就落不得地,难道海南就有“特殊情况”不成?

  多年来,驾校已经形成了垄断地位,成了宰割公民考驾照的利器,人们不得不忍受驾校苛刻的条件,付出远比成本高的代价。而这,归根结底,都是因为交管部门与驾校之间存在着一条再明显不过的利益链条,驾校担当宰割公民、垄断市场的“马前卒”,而交管部门则在背后运用政策、法律漏洞赋予的权力为驾校撑腰。

  尽管法律并没有禁止公民直考驾照,但必须按照交管部门指定的线路、时间,以及接受教练培训、使用教练车等种种规定,又将公民圈定在了驾校。某种程度上说,海南省交警总队的表述,不仅是对公安部表态的误解,认为只是一种故作姿态,更是在保护驾校的垄断地位,以及保护自身运用权力庇护驾校垄断所收获的利益。

  不管如何,公民直考驾照都将是趋势,驾驶培训市场化也是唯一出路。对此,海南省交警总队必须有清醒的认识,任何逆势而为,终将自食其果,失去起码的公信。因此,当务之急,海南需要做的只能是,加快驾驶培训的改革,割断交管部门与驾校之间的利益纽带,让驾驶培训真正回归市场,从而使公民拥有更多选择,最终真正实现直考驾照。

责任编辑:汪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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