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茂
深圳市罗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消息,前日造成一名女护士当场死亡的深圳罗湖区长虹大厦电梯已接近年检期限,12日刚接受过专业维修人员的维修保养。目前故障原因仍在检测当中。(和讯网)
据罗湖区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15日11时36分许,罗湖区长虹大厦内,一家民营医疗机构实习的女护士搭乘电梯时,因运行电梯出现故障,她在即将迈出电梯时,身体被电梯门夹住,随后被电梯拖行致死。
遇难女护士姓王,24岁,山西人。与该女子同乘一部电梯的目击者称,电梯里一共有4名乘客。电梯到达3楼时突发故障,停在2楼与3楼之间。遇难女子当时正在看手机,电梯停住后,她没太注意眼前情况,脚往前迈了一步后,整个身体还没出去,电梯很快就关闭,把女子夹在中间。
电梯安全事故频发,谁来保障乘客的安全?“夺命电梯”的背后“元凶”是到底是谁?
电梯,在给群众生活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留下的安全隐患,已经不容忽视。群众的讨论和建议,也许是片面的,但这份关注应该引起各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仅为我们所看到的报道,两天即发生两起电梯坠落事故,直接导致20人遇难,这是多么可怕的数字?我们只要百度一下电梯坠落,便会有276万之多的相关内容,可见该问题已经成为危及公民人身安全最普遍的现象了。
亡故的生命,电梯里的惊魂,谁应该为这个日常生活中普及的工具带来的隐患买单?
有的建筑商,为了降低成本,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采购正规厂家出厂的电梯。我所居住的小区,就是这样的情形之一。偷工减料的后果就是电梯随时的罢工,暂时没有威胁到大家的生命,但是,也经常影响正常使用。
另外,我们的有些相关部门,在检查验收工程的时候,为了眼前的既得利益,有时候也做了违规操作的事,没有认真的把好关,也导致我们电梯的安全成了我们心中的一块心疾。
物业管理部门,也应该为电梯安全隐患事故负上责任。有的物管,推卸责任,说电梯出问题是开发商,建筑商的问题,没有及时进行检修、维修、保养,最终酿出悲剧。
笔者认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电梯安全监管已成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越来越显现的重要责任。为此,各级政府在落实强制性年检、正常维修保养制度构建电梯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同时,必须强化电梯安全责任主体的明晰,尽快破解电梯安全监管中的难题。各相关部门应该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减少类似的这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责任编辑:魏燕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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