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禁养29种大型犬烈性犬 藏獒排在首位

  南海网海口6月28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高鹏)“8岁女孩在运城盐湖区龙居镇赵村被藏獒撕咬,庄河市兴达街道后炮台村私人圈养的藏獒从饲养笼中跑到街面咬伤多人,辽宁6岁女童被藏獒咬断气管身亡”恶犬伤人的情况在全国范围内发生多起。28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了解到,29种烈性犬大型犬在海口市城市建成区内禁养,藏獒就排在首位。

  “看到恶犬咬伤人,甚至是咬死人的新闻,真让人觉得恐怖!”海口市民杨女士说。崔先生说,看着一条条无辜的生命被恶犬伤害,觉得很是惋惜。

  南海网记者在走访中,受访市民都觉得在人群聚集地饲养大型犬烈性犬有极大的安全隐患,若饲养的烈性犬大型犬突然发狂,很容易伤害他人,而且这些犬类吠叫起来,是一种很大的噪音。

  记者经查阅资料得知,海口市在2008年9月1日,就开始施行《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根据条例规定,藏獒、比特斗牛梗、阿根廷杜高狗、巴西非拉犬、日本土佐犬、中亚牧羊犬、川东犬、苏俄牧羊犬、德国牧羊犬、牛头梗、英国马士提夫、意大利卡斯罗、大丹犬、俄罗斯高加索、意大利纽波利顿、斯塔福、阿富汗猎犬、波音达犬、威玛猎犬、雪达犬、寻血猎犬、巴仙吉、英国斗牛犬、秋田犬、纽芬兰犬、贝灵顿埂、凯丽兰梗、土狗狗、大白熊犬等29种大型犬烈性犬是在海口市城市建成区内禁养的。

  大型犬指犬体高度(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50厘米或体长(自两耳联线中点沿背线到尾根处的距离)超过60厘米的犬只。盲人、肢体重残人需要饲养大型导盲犬、扶助犬的,可以向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经批准后饲养。

  海口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各辖区派出所会不定期进行检查,若发现有人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的,将责令限期处理,逾期不处理的,没收犬只,并处每只犬2000元的罚款。对无证养犬、禁养犬只、纵犬伤人、犬吠扰民等养犬行为,将依据《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大市民若发现有人在海口市城市建成区内饲养上述29种烈性犬大型犬的,可向公安机关举报。

责任编辑:甘晨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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