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私宅报建人防费涨了6.25倍?南海网调查

  “这两天海口市民防局通知私宅报建的去交人防费,闹的很厉害。过去人防建设费则是按照建筑总面积的4%*2200元收费,现在人防费是按首层建筑面积*2200元收费。”7月3日,网友“国足的菜”在南海网阳光岛社区发布了题为《天价人防费!海口市民防局不如去抢劫》的帖子。“人防费”这个不太为大众所熟知的概念进入人们的视线。人防费如何天价?现在的人防费跟过去的有何差别?南海网记者展开了调查。

  人防费,全称为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一般也称为人防易地建设费。按规定“所有民用建筑项目均要按规定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确因地质、地形、施工等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不修建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缴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易地修建。

  起源:海口去年重启主城区私宅报建

  2012年4月10日,时隔八年之久,为加强海口市主城区个人住宅的规划建设管理,规范个人建设住宅行为,改善居住环境和城乡面貌,《海口市主城区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开始实施,计划实施一年,标志着海口市重启主城区私宅报建。2013年4月9日,海口市规划局公布,《规定》延续实施一年。作为报建过程中一项必要收费,人防费成为私宅业主绕不过去的弯。

  省人防办否认变更人防费计收方式

  网友“国足的菜”所述人防费改变计收方式是否确有其事?7月3日下午,南海网记者首先来到海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处咨询,得到的答复是:“没有这回事,从来都是按照琼价费管[2010]329号文件来执行。”

  2010年7月8日,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联合出台了“琼价费管[2010]329号文件”,调整海南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收费对象的第二类如此规定:“新建除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含住宅小区)、城市危房翻新住宅楼,按照居民住宅楼和翻新住宅楼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重点: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防空室】收费标准这么规定:“海口市、三亚市(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收费标准为2200元/㎡”。

  按照琼价费管[2010]329号文件,举个例子,首层建筑面积300平方米,盖3层楼,总建筑面积900平方米,人防费为300*2200=66万元。66万元的人防费是一个不菲的收费,可以买一套价格7000元/㎡面积接近100平方米的房子了。

  按照海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处工作人员的说法,私宅一直是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2200来计收人防费的,与网友“国足的菜”所述过去是按建筑总面积的4%*2200元来收费,现在才开始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2200来计收,两种说法不一,谁在说谎?

  调查:实际按“总建筑面积4%*2200元”计收 仅为省规的12%

  7月3日下午,南海网记者接着来到海口市政务中心人防窗口咨询,工作人员说,他们也是前一天才得知人防费计收方式改变的消息,但不了解具体情况。

  于是,南海网记者辗转联系到了几位于2013年6月中旬前缴纳完人防费的私宅业主,证实在实际操作中,人防费并没有按照琼价费管[2010]329号文件规定的计收方式来收取,而是不论私宅建筑面积多大,一律按照私宅总建筑面积4%*2200元来计收。

  “他们也没有出示文件,只是告知人防费是按照‘总建筑面积4%*2200元’的方式来计收。”业主李山(化名)说。也就是说,在实际操作中,人防费是按照“总建筑面积4%*2200元”这个“不成文的规定”来计收。

  例如,仍以首层建筑面积300平方米,盖3层楼,总建筑面积900平方米来算,人防费为900*4%*2200=7.92万。

  按照实际操作的方式,人防费比琼价费管[2010]329号文件规定要收的数目少很多,以上述例子为例,仅占12%。

  证实:6月中旬以后按“新规”计收人防费

  然而,这样的好日子却没有持续太久。轮到网友“国足的菜”盖房子时,就没这么幸运了。今年6月中旬开始,不能继续按之前实际操作的方式来计收人防费了,必须按照“新规”来计收。

  “因为省里检查,只能按‘新规’来办。”7月8日,南海网记者以私宅报建咨询为由来到海口市民防局工程管理处了解情况,得到工作人员这样的答复。

  南海网记者当天还在该处遇到地产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办理业务,他们突然接到通知说要按“新规”重新计算人防费。南海网记者在该处看到了这份“新规”。

  2010年10月20日,海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发琼人防函[2010]16号文件,就居民私人住宅的防空地下室修建标准批复了海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我办考虑到小面积的自建自用的城市居民住宅修建防空地下室问题,国家尚未有比较具体明确的硬性规定,如按首层面积计算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老百姓负担确实较重,经电话与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沟通,认为小面积自建自用的居民私人住宅可视情放宽。”

  “经研究,同意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含)的自建自用的非经营或非商品房开发性质的居民私人住宅,可以暂按地面建筑面积的4%比例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超过1000平方米的居民私人住宅仍按相关规定执行。”

  此处“仍按相关规定执行”中的“相关规定”即为前文所述的琼价费管[2010]329号文件,即按照首层建筑占地面积*2200元计收。以首层占地面积300平方米,盖4层楼,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为例,人防费为300*2200=66万元。而在2013年6月中旬之前,按照“不成文的规定”,人防费为1200*4%*2200=10.56万。前者是后者的6.25倍。

  海南人防费全国排名靠前

  难怪网友“国足的菜”发出“天价人防费”的感叹。海南省的人防费收费范围为1600-2200元/㎡,南海网记者对其他省份的人防费做了一个大致对比,北京的为1640元/㎡,四川省的为1400-1800元/㎡,贵州省的为800-1800元/㎡,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为800-1500元/㎡。

以部分地区人防费收费最高标准为例,如图示

  (南海网海口7月15日 南海网记者组)

责任编辑:甘晨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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