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通报九起失职渎职案 警示党员干部守住底线

  南海网海口7月30日消息(南海网记者李晓梅 通讯员陈浩)日前,海南省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去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九起党员干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问题进行通报,以深入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明党的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防微杜渐、守住底线。

  通报要求,各级党员和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绝不能因精神懈怠、消极作为、不正确履行职责等不良行为导致国家和群众利益蒙受重大损失,败坏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要通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对照检查,摆问题、找差距、改作风,以实际行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各级党组织要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决杜绝消极作为,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职的懒政怠政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失职渎职行为的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严重影响改革发展稳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为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提供纪律保障。  

  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屯昌县分局局长冯某失职案

  冯某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该分局对2010年7月至2012年10月在屯昌县境内从事运营的150辆柴油工程车未征、少征车辆附加费共计111.02万元。冯某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13年6月,省纪委监察厅对冯某立案调查。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某某失职案

  黄某某担任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并兼任海南达四方实业有限公司、海南群得利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在没有认真调查对方负债情况、资信状况、履约能力,未采取任何担保措施的情况下,虚构交易事实,逃避国家金融监管,以开展合作为名将国有资金非法拆借给其他企业,造成巨额国有资金无法追回。2012年11月,经省国资委党委会议和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某某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  

  琼中县城投公司副总经理张某某失职案

  张某某分管县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工程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工程承建老板周某某伪造的31份、涉及金额393.68万元的《工程签证》未严格审核把关,就盖章并直接报送财务部门结算。省调查组检查发现后,已责成琼中县政府不予支付上述工程款。2013年6月,琼中县政府给予张某某行政开除处分。  

  屯昌县民政局干部符某某失职案

  2006年1月至2012年8月,符某某在审查城乡低保人员申请材料及低保对象核查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能及时掌握低保对象变化情况,致使55名农村低保户在变更为“五保”供养户后继续领取低保金共计61471元,23名低保人员既领取城市低保金又领取农村低保金共计28590元,在29名低保人员死亡后继续发放低保金共计74555元。上述涉案款项正在追缴。2012年11月,屯昌县纪委监察局给予符某某留党察看二年和行政降级处分。  

  白沙县自来水公司经理黎某某失职渎职案

  2011年9月,白沙县政府向该公司下拨新旧管道对接工程专项资金30万元。黎某某明知出纳郭某多次挪用专项资金用于发放员工工资和福利,不仅没有制止纠正反而默许,导致该项资金被全部挪用,影响项目按时开工。此外,黎某某于2008年12月私自将单位一辆价值7.65万元的扬子皮卡车借给他人使用,在车辆被盗后既未向借车人追索,也未开会研究补救措施,致使公司至案发前未收回车辆或得到赔偿。2013年5月,白沙县纪委监察局对黎某某立案调查。  

  东方市房地产管理所所长陈某某失职案

  陈某某任该所所长期间,对个体户林某岳、林某云关于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申报未认真调查核实,在资料不全的情况下批准同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此后又依二人申请,未经调查核实批准同意办理《房屋他项权证》。林某岳、林某云以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抵押物分别向市农信社贷款20万元,后因拒不还款被市农信社起诉至法院,法院在强制执行中发现二人抵押贷款的房产查无实物,致使40万元贷款本金及部分利息无法追回。陈某某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3年6月,东方市纪委给予陈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夏某某等3人失职案

  2011年11月,该公司定安分公司乡镇班线车擅自包车出境,因驾驶员违法超员、超速、占道行驶,与对向正常行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12人死亡、1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03.2万元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夏某某和该公司总经理姜某某,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牛某对事故分别负有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2年6月,省国资委监察局分别给予夏某某和姜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省国资委纪委监察局给予牛某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万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郭某某、市城建监察中队队长陈某失职案

  2012年11月,郭某某、陈某在负责依法强制拆除东和农场钟某某违章建筑过程中,事先未制订行动方案和应急预案,没有进行风险评估,具体实施时也没有到场指挥,缺乏对现场情况的了解和控制,导致该违章建筑被强制拆除后,发生了重大责任事故。2013年4月,万宁市纪委监察局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分别给予郭某某、陈某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  

  临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某桥等4人失职渎职案

  王某桥、该局副主任科员占某某和县社保局农保办主任王某梅、科员秦某在办理超龄人员退休参保工作中,内外勾结,玩忽职守,为一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超龄参保手续,骗取企业人员退休金,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近百万元。2013年5月,临高县纪委对上述4人立案调查,并将占某某、王某梅、秦某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陈荟蔓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原创报道

精彩海南 新闻早知道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