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运输车辆未安监控的企业10月1日起停止新增运输业务

  南海网海口8月12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李晓梅)从今年10月1日起,海南未在道路运输车辆安装监控系统的运输企业将停止新增运输业务,进行整改,目前,全省有4家企业的监控平台达到合格平台标准并在省道路运输局网站上公布。这是南海网记者8月12日从海南省道路运输局获悉的。

  为进一步加强海南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完善全省卫星定位服务运营商道路运输市场准入机制,规范平台运营行为,日前,省道路运输局通知要求全省道路运输企业尽快按合格平台标准,完成监控平台改造,实现与省级监管平台的联网。

  根据规定,7月1日起,已在海南从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服务的企业监控平台,没达到合格平台标准的,暂停新接入道路运输车辆;10月1日起,没达到合格平台标准的企业监控平台,不得在海南从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服务;对没有按要求将所属车辆接入合格监控平台的道路运输企业,企业所在地运管机构应责令其整改,期间企业停止新增各类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省道路运输局要求,各卫星定位服务运营商要制定并逐步完善平台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平台的正常运行及数据的正常传输;要建立监控中心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掌握平台运行状态,为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同时,车载终端设备出现故障的,要接到道路运输业户的车载终端故障申报后48小时内维修或更换完毕。

责任编辑:陈虹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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