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电动车合格目录中现“超标车”?质监局回应

  南海网海口8月23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高鹏)近日,有媒体报出海口市质监局“放水”,导致《海口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出现“超标车”。对此,海口市质监局称,凡列入《目录》中的电动车没有“超标车”,但不排除存在经销商私自把列入《目录》电动车标准更改的情况。

  该媒体报道,经走访,海口市电动车销售市场的“目录车”中的电动车,存在大幅度超过国家标准的现象。对此,海口市质监局标准化科科长温敬华称,由于海口没有专业的电动车检测机构,因此只要经销商能够提供电动车检测的“合格证件”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即应列入《目录》。质监部门无法亲自检测确认电动车是否“符合国标”,主要是通过重量、外形判断。

  8月23日,南海网记者来到海口市质监局,温敬华说,该局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不存在“放水”,在公布的《目录》中没有存在“超标车”。该局的标准化科、计量科、法规科组成审核小组对电动车进行审核,他们要审核电动车经销商提供的国家认可的权威部门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还要对经销商提供的样车进行查看,待一系列的检查结束后,才把符合标准的电动车汇编入《目录》。

  温敬华承认,海口没有专业的电动车检测机构,他们都是对经销商提供的检测报告对样车进行审核。至于媒体反映商家销售的电动车存在《目录》中有“超标车”的情况,温敬华认为,不排除有经销商把《目录》中的电动车私自改装,比如由于锂电池比铅电池价格高,把重量轻的锂电池更换为重的铅电池,这样可以减少成本。对于此类情况,消费者可拨打12365向质监部门投诉,也可向工商部门反映。

  相关报道:海口电动车目录有超标车 质监局称左右为难[图]

  《目录》里的电动车也有超标的

  质监部门不予否认,称综合多方因素考虑制定出《目录》

  海口的东湖边和府城高登街都仍有超标电动车出售。南国都市报记者陈卫东摄

  按照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海口的超标电动车将于今年年底全面禁止上路。

  然而一个令人尴尬的现象是,现在电动车销售市场内售卖的大部分电动车依然存在“超标”现象,国标的严重滞后遭受到了普遍的诟病。对此,质监部门甚至不得不做出“让步”,“适当放宽”,以等待新的国标出台。

  可质监部门做出“让步”的度在哪里?现在购买的“目录车”,是否会在将来再次成为“超标车”?这一问题引发了不少市民的担忧。

  -南国都市报记者敖坤 田春宇 实习生李汶桓

  现状:超20万“超标车”即将禁行

  2012年1月初,海口交警设置了10个电动车上牌点,遵照《办法》中规定的电动车“国家标准”严格审核,为电动车上牌。这也就是大家常说的电动车国标:设计最高时速应当不超过20千米(公里),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千克(公斤),制动性能、外形尺寸等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而2012年1月1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车”,则一律上了临时通行期限为2年的黄色车牌,今年年底即面临下路的命运。据估计,现在海口街头超标电动车占电动车总数近八成。

  据去年海口交警部门免费为积压电动自行车上牌阶段性的上牌数据显示,在第一阶段上牌工作结束时,超标车(黄牌)就已有207709辆。

  面对超标车的“末日”,不少超标电动车车主都心怀侥幸,认为在海口城区积压超标电动车数量如此庞大的情况下,“黄牌车”期满“下路”或许将会推延。“要是城区黄牌电动车全面禁行,让全部黄牌市民一下子换车或不骑车,显得不切实际。”无牌超标电动车车主马先生这样说。

  电动车超标、超载。南国都市报记者陈卫东摄

  不过现实或许并不如此乐观。

  自今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海口文明交通综合整治行动”,也计划顺延至9月底,违法上路的无牌超标电动车依然是交警重点查处对象之一。有人认为这释放出了一个信号:超标电动车整治将持续到底!

  然而近日不少市民向本报记者爆料称:电动车卖场内依然有“超标车”售卖,所谓的目录车里面的车型也有超标的!

  这一次对超标电动车的“严格执法”,引发了不少市民的警惕。市民王先生向记者表达了他的担忧:“我们现在去买电动车,是目录内的,可是也是超标的。以后会不会又按照新的标准整治,又不让骑了呢?”他担心,现在售卖的“目录车”将来也可能成为“超标车”而迎来“最后的日子”。

  调查:《目录》里面存在“超标车”

  据了解,现在海口市交警给予电动车上牌的依据为海口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联合公布的《海口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未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禁止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销售、上牌。截至目前,该目录已颁布至第三批,共有1400多个车型列入合格目录。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所谓的“目录车”里面依然存在大幅度超过国家标准的现象。

  8月16日16时许,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走进海口高登东街的一家品牌电动车店,摆在该店门口的三辆产品型号TDL***Z的“拉客王”,“身材”笨重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可以用来拉货的电动车,时速也可以达到50公里,电池是60V,是完全合法的,第一批就进入《目录》了。”

  之后,店老板又把产品型号TDR***Z的车辆展示给记者看,并介绍称:“这车型大吧?也进入目录了。不管是否超标,只要是目录车,交警系统就可以认可上牌。”

  在东湖一家电动车车行,导购员热情介绍:“全部都是国标车,目录车,包上牌。”记者随意坐上一辆48伏12安的电动车,准备试一试。开了电源,一拧,车速显示器只能跑到10公里每小时。记者嫌慢。这时,售货员打开了电动车坐垫,将里面两根线一拉,说:“拔掉了限速线,时速跑到30至40公里是没有问题的。”

  为了吸引顾客,商家甚至承诺“上不了牌,无条件退款”。至于如何完成上牌,一导购人员解释:“我们有专门的人员去办理,帮你装上脚踏板、接上限速线,甚至换一个轻点的电池以保证整车不超重。上完牌了,再给你恢复原样!”

  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还有一部分车,由于电池重量的影响,也不同程度的存在超重现象,这也跟国标要求不符。目前市场销售的部分“目录车”的轮胎多使用比“国标”要求宽10余毫米的轮胎。

  质疑:质监部门“放水”,度在哪里?

  对于目录中出现的“超标车”,不少市民质疑质监部门“放水”。

  对此,海口市质监局标准化科科长温敬华感到“很难受,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温敬华说,“把关”过程中,该局一方面要满足广大市民对电动车速度等方面的要求,以及电动车经销商销售需求,希望电动车能够更快、更大;可另一方面,由于“国家标准”的限制,以及从交通安全、交警执法等方面考虑,又必须将电动车的“标准”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这一对矛盾,将质监局夹在中间,左右为难。这也透露出,“目录”内的电动车注定有诸多妥协的地方。温敬华说:“我们不得不跟电动车协会、经销商、工商、环保等部门一起,综合考虑各方因素,然后制定出目录。”

  对于目录内存在的“超标”现象,温敬华毫不讳言。他告诉记者,由于海口没有专业的电动车检测机构,因此只要经销商能够提供电动车检测的“合格证件”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即应列入《目录》。

  这里的弊病就在于,质监部门无法亲自检测确认电动车是否“符合国标”。“速度我们测不了,没有这个设备。主要是看重量、外形,但是一些商家说不定就会把三四十斤重的铅电池换成重量10斤以下的锂电池,确实是达到国家标准可过关的。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也不太愿意追究。”

  如此,“国标”在执行过程中被“悄悄放宽”了。然而这个度在哪里?

  声音:执法应依法,国标有望新修

  海口超标电动车违法乱象丛生,让交通事故率不断攀升,交通安全隐患令人堪忧。

  数据统计显示,2010年电动车交通事故死亡1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上升38.46%;2011年电动车交通事故死亡2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上升33.33%;2012年上半年电动车事故死亡15人,死亡人数上升50%。

  曾参加《办法》制定讨论的一位海口交通专家表示:之所以要制定《办法》去规范管理电动车,甚至要超标电动车过度期满“下路”的主要原因是超标电动车车体过大、车速过快不符合国家标准,极易造成交通事故,而执法部门管理上却因车辆归类不明确等原因而无法依法管理。

  对于质监部门的“适当放宽”,该人士并不赞同,他表示:现在执行的国标虽然存在滞后的现象,但是作为职能部门,在执法工作中还是应严格依法,做好“严把关”。“不然新国标出来之后,又将产生一系列新的问题。”

  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在修订中。不少业内人士表示,新标准如果实施后,质监部门应当承担起责任,严格落实国家标准,交警部门也要对路面行驶的改装电动车予以强有力打击。

责任编辑:汪洪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原创报道

精彩海南 新闻早知道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