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14日出版的宿州市委机关报《拂晓报》4版,刊登着一份《“杜绝‘红包’现象、纯洁人际关系”公开承诺书》。亲笔签名的承诺人名单中,包括宿州市委书记张曙光、市长史翔等34名市级领导。
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推进政府行政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型升级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效。然而,部分领导干部自律意识依然不强,以权谋私现象时有发生,人情“红包”观念深驻民心,这无疑在我们党不断加强政府公信力的道路上放置了“绊脚石”。
宿州市委领导公开拒收“红包”承诺书,这种“表决心”的方式不禁令人眼前一亮。带头拒收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各种礼节,拒绝各种形式的借机敛财活动。形式之新颖,决心之坚定,让市民,让社会感受到了政府的态度。
然而,这种行为到底能不能切实转变政府的工作作风,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相关部门办事效率,能不能维护好人民的主人翁地位,让社会改变“红包”办事的“潜意识”,还需要多策并举,扎实保障。
公开承诺,是起点,而不是终点。切不可将承诺作为转变作风的唯一举措,根本保障,认为承诺了、公开了就没事了。要意识到,公开承诺只是让民众看到我们改作风的决心,换句话说,这只是一种形式,如果缺乏有力保障,这种形式不会起到任何实质性的效果。
公开承诺,领导干部要加强责任意识。既然已签订承诺,就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一个队伍作风的好坏,领导干部起决定性因素,俗话说“什么样的人带出什么样的队伍”,领导干部要强化自身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社会意识。加强自查自纠,定期组织自查自纠专题活动,“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自上而下形成认错、改错的良好风气。
公开承诺,更需加强监督。提高政府透明度,让我们的行政人员“在阳光下办公”,是转作风,强服务的有力保障,更是保证这次公开承诺不流于形式的根本所在。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创新监督形式,如可以采用走访、暗访的方式对相关部门进行考察,对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严厉查处,绝不手软;另一方面,要充分发动群众、媒体的力量,公开举报电话、网站,彻底消除制度监管盲区。对于发现的不良之风、不正之风,相关部门要及时考证,并第一时间做出反馈。
我们相信这次公开承诺能够取得实际效果,能够在我们政府转型升级、转变作风的关键阶段打响这崭新的一炮。
责任编辑:魏燕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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