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12月19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李晓梅)海南省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定于1月8日-12日进行,今年继续实行考生现场提交报名材料、领取报考卡和自行上网填报报名信息的办法,这是南海网记者12月19日从海南省考试局获悉的。
不受理省外考生在海南借考申请
海南省考试局19日出台的2014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招生办法规定,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在本人就读的学校报名。 “省外借读生”到本人小学或者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往届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中职生”)和在省外学校毕业的其他考生,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符合“异地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要到本人高中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在海南省定居的外国侨民到本人定居住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海南省不受理本省考生在外省或省外考生在海南借考的申请。
此外,高二年级未参加基础会考或已参加过基础会考,但要求更改基础会考科目的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还须到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补充办理基础会考报名手续。
根据安排,考生提交报名材料、领取报名卡的时间为1月8日8:00至1月11日17:30。考生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的截止时间为1月12日17:30。
海南籍考生符合条件不受报考批次限制
据了解,本省户籍考生若符合下列四项报名条件之一,可以在海南省报名且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
(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常住户籍连续3年以上(含3年,从2014年8月31日往前推算),在海南省有固定住所和省教育厅认定的海南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并在海南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修满学制规定的年限。
(2)本人小学或初中在海南省学校毕业、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海南省以外的高级中等学校借读(以下简称为“省外借读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常住户籍连续3年以上(含3年,从2014年8月31日往前推算)、在海南省有固定住所,本人参加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后,在省教育厅办理了到省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借读的确认手续。
(3)本人在海南省有常住户籍,其法定监护人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认为引进的优秀人才。
(4)本人在海南省有常住户籍,其法定监护人经驻琼部队副军级以上政治部门确认为驻琼部队的现役军人。
值得注意的是,本人在海南省有常住户籍,但不符合(1)、(2)、(3)、(4)项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海南省报名,但只能报考本科第三批和高职专科学校。
曾在2013年高考作弊情节严重的不得报名高考
根据规定,五类人员不得报名2014年海南省普通高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学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度因弄虚作假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招生考试)被取消毕业当年报名资格的2014届毕业生。
4.在2013年的普通高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情节严重而被取消2014年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符合条件的外省籍务工子女可在海南参加高考
根据海南省“异地高考”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海南省报名参加高考且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满6年;本人初一到高三年级在海南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海南省就读6年,同时在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海南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满6年。
符合以下条件的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海南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本科第三批及高职专科学校: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本人初中阶段在海南省学校就读并毕业,参加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取得海南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并连续在海南省就读满3年,同时在海南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海南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
另外,符合以下条件的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海南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本省的高职专科学校: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本人在海南省有高级中等教育就读经历,并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
海南省考试局提醒,“异地高考”的考生及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的居住时间和考生在海南省的就读时间,从考生参加高考当年的8月31日往前推算;考生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参加社会保险的时间,从考生参加高考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往前推算。
相关报道:海南调整高考加分政策:从原21个项目减为17项
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口12月19日电(记者吴声婧)记者从12月19日召开的2014年海南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会议上获悉,海南省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定于1月8日-12日进行,2014年起正式实施异地高考政策,在海南省报名参加高考的符合条件的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工作,将与本省有户籍的考生同步进行。同时,从2014年起全部实施海南省高考调整后的照顾加分政策,即从原21个项目减少为17项。
首次落实“异地高考”政策:外省籍务工子女与本省户籍考生同报名
为切实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高考的问题,2014年起海南省正式实施外省籍务工人员子女在海南省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海南省报名参加高考的政策。
据了解,这是海南省首次落实“异地高考”政策,“异地高考”考生报名按照《2014年海南省外省籍务工人员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的实施办法》执行。“异地高考”考生报名时间与本省户籍考生同时进行,考生在所就读高中毕业学校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根据海南省“异地高考”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海南省报名参加高考且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满6年;本人初一到高三年级在海南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海南省就读6年,同时在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海南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满6年。
特别要注意的是,考生及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的居住时间和考生在海南省的就读时间,从考生参加高考当年的8月31日往前推算;考生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参加社会保险的时间,从考生参加高考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往前推算。
据悉,各市县教育、公安和社保部门将按照《实施办法》分别对考生及法定监护人有关学籍、居住、就业和在海南省缴交社保情况进行审查。
调整高考加分政策:从原21个项目减少为17项
据介绍,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积极引导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教育公平,海南省按照“减少项目、缩小范围、降低分数、透明公开”的原则,2014年起全部实施我省高考调整后的照顾加分政策,即从原21个项目减少为17项。
其中,取消了“获省级奥林匹克一等奖”“获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获国家艺优生”及“省级艺优生”等4个项目加分;另外调整了“省级体优生”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汉族考生”的加分条件,将原省属学校毕业的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的范围,调整为在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学校就读并毕业的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根据以前的加分政策,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应届考生,报考省内外高校可增加20分投档;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教育部主办的美术、音乐(声乐、器乐、舞蹈)、书法、节目主持人比赛获个人作品、单项比赛三等奖(含)以上的应届考生,报考省内高校可增加20分投档;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教育厅组织或参与组织的美术、音乐(声乐、器乐、舞蹈)、书法、节目主持人比赛获个人作品、单项比赛二等奖(含)以上的应届考生,报考省内高校可增加10分投档;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应届考生,报考省内高校可增加10分投档。从2014年起,上述4个加分项目被取消。
优化报名工作程序:共设四种网上报名方式
据了解,海南省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共设四种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使用计算机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报名;考生可使用智能手机扫描报考卡上的个人二维码报名;考生可使用智能手机通过海南省考试局微信公众服务平台报名;考生可使用智能手机打开移动“无线城市”报名。
同时,简化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考试报名缴费程序,两类专业考试的缴费在高考报名时与高考考试费一并缴交,考生准考证在各市县招生办领取。
据海南省考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将进一步完善网上信息采集,加强考生报考信息与提交报名材料信息的关联比对,加强资格审查和公示,切实做好考生学籍、户籍、法定监护人缴交社保和居住年限、照顾加分、符合贫困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等的审查,严密防范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和加分资格,确保考试招生公开公正。
责任编辑:吴玉帛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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