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警总队副队长等28日将做客南海网新闻会客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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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网海口1月2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陈丽娜)近年来,随着全省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数量的迅猛增长,人、车、路、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以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下简称《办法》)已由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1月17日通过,该《办法》将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许多驾驶机动车行为都有明确规定。如“酒驾”电动车将被罚,乘摩托车不带头盔将罚款,不注意远近光灯转换将被罚,伪造车牌驾照将重罚,生产销售不合标准电动车将没收等。

  28日下午3时,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郭爱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事故科科长陈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科科长杨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秩序科科长吴红卫、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管科科长方雄、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驾管科科长林松等将做客南海网新闻会客厅,解读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

  那么广大网友,对于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您又有什么疑问?海南省交警总队联合本网在此征集网民观点。并于28日作出在线解释和答复,欢迎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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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冉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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