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市民质疑临时停车场乱收费 电动车一晚收20元

  临时停车场收费公示牌

  “只不过把电动车放了一个晚上,就收费20块钱,太离谱了。”海口市民吴先生称,他的电动车在海甸岛南国超市门前的电动车临时停车场放了一晚,就收费20元,且没有任何收据和发票,感觉是乱收费。对此,该停车场管理人员称,因停车场不能停放过夜的电动车,只能搬至附近小区存放,过夜费是按照小区规定收取的。

  据悉,海甸三东路南国超市门前的电动车停车场属于经过审批的临时停车场,该停车场竖立的公示牌上标明了收费标准。管理车辆工作人员称,该停车场晚上没人看守,也没有配置停车棚等可以防盗的措施,因此一般不会让电动车停过夜。“但有时会有几辆电动车没人骑走,这时我们只能把车搬到附近小区保管,防止被盗。”工作人员称,按照小区规定,过夜存放车辆需收费20元。

  对此,海口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此类原先经过城管部门审批的临时停车场,3月20日后同样要到交警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当原审批手续临近到期时,还需要到交警部门重新进行申请。“市民如发现乱收费行为,可拨打公示牌上的举报电话进行反映。”(记者文盛文/图)

责任编辑:甘晨卉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海南社会

社会民生包罗万象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