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女士500元买来烂莲雾 商家称瑕疵水果便宜卖

大部分莲雾都已烂掉。

  3月25日,市民孙女士花了500多元,在水果市场买来一箱莲雾,但回家打开果箱,发现大部分莲雾都已烂掉,其余的也是瑕疵斑斑。

  刚买来的莲雾坏了

  孙女士称,3月25日,她到南北水果市场A区一家门面买了些莲雾,该门面老板取了一箱莲雾,并开箱拿了表面一个给孙女士品尝后,孙女士就毫不犹豫地将该箱水果买走了。然而,令孙女士没料到的是,当她回家将箱子打开后,竟发现里面大多莲雾都已腐烂,其他没有腐烂的,大部分也都有瑕疵。

  “花了500多元买来的莲雾,吃不成,打了水漂。”孙女士表示,当时没有意识到要查看箱内的水果。

  卖家称瑕疵水果便宜卖

  3月27日,记者随孙女士及琼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一同来到南北水果市场A区孙女士买莲雾的3号铺面。孙女士带来了坏烂的莲雾,并展示给该铺面一名工作人员看,然而,这名工作人员称,这箱水果是前天卖的,莲雾不宜久放,卖给孙女士的时候并没有烂。

  此外,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一分价钱一分货,卖给孙女士的莲雾本身就有瑕疵,所以才卖5元一斤,而好的莲雾却要十几元一斤。

  调解后卖家赔偿200元

  随后,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到水果市场办公室调出当天的监控录像,证实了孙女士的确于3月25日上午来该市场3号铺面匆忙买走一箱水果。

  经过执法人员的调解,该铺面工作人员表示将坏烂水果的钱赔给孙女士。于是,该工作人员称了这些坏烂的水果后,给孙女士赔偿了200元。

  买水果要开箱验货

  对此,琼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山管理所所长林晓男表示,如果买易腐烂的水果一定要记得开箱仔细验货,确定水果没问题再买,另外,买水果后应找对方开凭证,以便日后维权提供证据。同时,林晓男对该铺面的工作人员说,消费者有知情权,卖水果时应事先告知顾客水果是否存在瑕疵以及价格等情况,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记者谈星余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冉苗俊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海南社会

社会民生包罗万象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