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注册资本百万元以下企业可在区工商局注册

  海南省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登记事权下放的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海南省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十六条意见》,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就近服务群众和企业的优势,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方便企业办事,优化投资环境,我局决定下放企业注册登记事权,现将有关事权下放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事权下放的内容

  将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含)以下的内资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的注册登记权下放,委托美兰、龙华、秀英、琼山四个区工商局办理,四个区工商局分别负责办理本辖区范围内的上述企业注册登记业务。

  二、事权下放的起始时间

  自2014年4月15日起四个区工商局开始办理委托注册登记业务,市工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同日起不再办理上述业务。

  三、四个区工商局的办事地址、咨询电话和邮政编码:

  特此公告。

  海南省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4月8日

责任编辑:冉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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