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O”牌车无碍特权“通行证”

  17日,贵州公安部门宣布,到4月30日,“贵O”专段号牌将全部停用;同日,武汉市公安局宣布沿用了18年的“鄂O”公安专段号牌。至此,据初步统计,全国22个省份已取消或宣布取消“O“牌,5个省份将“O”牌变为公安专用或转为普通民用号牌,尚未取消或变更的省份还有4个。(4月18日《新京报》)

  这个有关限制特权的措施,实际效果却不尽人意,甚至还有点得不偿失。记者梳理发现,虽然一些地方取消了“O”牌,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采取明确划分号段或“尾号识别”的做法。如此一来,交通管理等相关部门,照样知道哪些车辆分属哪些部门、领导。相反,公众对一些部门和单位既不使用“O”牌车,也不挂特殊号段,而是将车牌混入民用车牌中,特权照用的现象,反而增加了监督的难度。

  这种结果几乎是不假思索都能预见的。以“宏观”视之,为什么要求官员抖一抖身上的“大衣”,看看身家财产这么难,脱一件“O”牌的“马甲”却那么爽快,关键就在脱了这件“马甲”,绝对不会“感冒”;从“微观”来看,“O”牌只是一种特权的标志,而实际情况是先有特权这种优势,然后才有需要明示的标志,难道没有了标志就消灭了特权?这就好比有人因身体有病,才比别人多穿了一件衣服,想要治病,脱了这件衣服就痊愈了?

  其实,取消“O”牌车根本算不上限制特权的有力举措,而不过是特权从“土财主”发展到“真富翁”时的理性选择。当特权还处在“初级阶段”时,可能会有一种唯恐别人不知道的心态,就如社会上刚刚流行穿西装的年代,好不容易弄到一件品牌西服的人,就会把商标留在袖口上,深怕别人不知道这是品牌货;而当特权发展到有恃无恐,并人人皆知时,实在无须外加醒目的标识了,亦如越来越少见到有钱人脖子上挂着狗圈般的金项链招摇过市一样。因此,取消“O”牌车,也可能属于特权发展到一定程度时的自身“修为”。

  然而,这就意味着削弱了特权的能量?我倒想先问一句,没写“特供”的茅台就等同于二锅头了?君可见“在西南某市,某位政府官员乘坐一辆号码和车型都很普通的民用车辆出行,但是在经过红灯时并未停下等候,而是加速通过红灯,扬长而去。知情人士告诉记者,闯红灯之后他们都有办法消除记录。”实际上,即使拦下来,虽然车牌上没有“O”字,但车里的那张脸一定很有“特色”。

  笔者为何要对取消“O”牌车作此“诛心之论”,实乃“O”牌车本身没有先天过错。作为一个号段对应一种行业或职能,应该属于基本的管理规范,而“O”牌车变成了特权的标志,是权力腐败扭曲了这块车牌。这使得取消“O”牌车的作用无从体现,与对停在酒店门口的公务车遮盖车牌差不多意思——当然,上述之言说的是取消“O”牌车的执行现状,而非主管部门的初衷。同样,不是说这种举措的是非,而是面对现实的徒劳。

  不过,话又得说回来,也不能因取消“O”牌车收效甚微,就以此否定此举的初衷,并且,取消“O”牌车效果几乎为零的结果,或许给反权力腐败提供可资借鉴的设计思路,在以后的反腐实践中,做到如何从消除体内“病根”着手,在对症下药的同时,给体外难看的“疮疖”敷上膏药,才可谓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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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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