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纪委通报临高违规办理农村低保案 16人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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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网海口4月23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李晓梅 通讯员 覃洁红 姚嘉)海南省纪委4月22日对临高县和舍镇违规办理农村低保案件查处情况发出通报,16名相关责任人目前已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今年2月25日,《人民日报》第16版“读者来信”栏目中以《变味儿的低保》为题,反映临高县和舍镇一些村干部办理低保过程中存在强收手续费、应保未保、违规纳保等问题,省纪委监察厅迅速组织力量重点督办,临高县纪委监察局依法依纪及时查处。

  经查,临高县和舍镇布佛、布大、抱堂村委会的王子彪、许家贵、李英青、王圣豪、符吉英、林淑坚、符庆首、李景美、王桂清、吴川基、程女生、王圣伟等12名村干部,2013年在办理农村低保过程中,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在农户低保申请手续不全,没有进行入户调查,没有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小组会议讨论情况下,直接通过村两委干部会议确定低保对象,违规安排村干部及近亲属纳保,造成国家低保资金损失。另外,布佛村在办理农户低保手续时,强行收取38户低保户手续费共4340元。这12名村干部行为已构成失职错误,临高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临高县民政局分管低保工作的副局长王丽花、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负责人王欣、和舍镇分管民政工作的党委委员黄有珍和镇政府民政助理王符辉等4人,未按民政部和省政府关于低保审核审批规定,进行入户调查和公示工作,审核审批把关不严,造成和舍镇18户违规纳保,冒领低保金共计62720元,已构成失职错误。临高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4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临高县委、县政府、和舍镇党委、县民政局党组分别对4人予以免职处理。对冒领的低保金,责成有关部门追缴。

  通报指出,这是一起个别基层干部失职渎职、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于这起案件要引起高度重视,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完善防范机制,强化监督检查,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确保党和国家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持续整治“庸懒散奢贪”,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对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抓早、抓小、抓苗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通报曝光,坚决刹住“吃拿卡要”行为,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此前报道海南临高对16名涉农村低保违规干部立案调查

  记者从海南省民政厅获悉,针对日前海南临高县部分农村低保违规现象,海南省民政厅提出整改措施,海南临高县纪委已经对16名相关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并作出处理。

  据了解,2014年是海南省城乡低保的科学管理年。海南省社会救助局局长杨晓刚表示,临高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对在低保审核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目前,临高县纪委已对16名相关当事人立案调查并作出处理。【详细

责任编辑:甘晨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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