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林地审核审批权7月起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行使

  《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7月1日起实施 省林业主管部门行使林地审批权

  本报海口5月30日讯(记者杜颖)今天闭会的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

  为了加强林地的保护和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林地资源,促进生态省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我省制定出台《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值得关注的是,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权限,调整为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行使。

  据悉,该条例对我省林地界定进行了调整,将林地界定为“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从立法上解决有关部门长期争执的林地范围问题。新条例确定了我省林地审核审批权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行使,并修改了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调整要求,增加了征占用林地预审规定等重要内容。

  海南将实施林地分级保护制度 增加征占用林地预审规定

  陵水吊罗山森林公园。本报记者张杰摄

  《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7月1日起实施立法调整林地管理严字当头

  -本报记者杜颖

  今天下午,《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获得表决通过,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是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最大本钱,也是一道实现生态保护的生命线,为此,涉及完善我省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的《条例》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何要立法加强林地管理?

  立法保护林地就是保护海南生态的生命线

  从立法的高度来考虑对全省林地进行严格管理,出于怎样的考虑?省林业厅厅长关进平在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期间,就条例情况进行过说明,他认为,此次修改该条例,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实现海南绿色崛起的需要。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是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最大本钱,这要求我们对宝贵的土地、林地、岸线、岛礁、填海地等资源进行集中管理、优化配置,加强对林地资源的集中管理,完善林地审核审批制度,从短期看、从局部看,市县的资源处置权有所制约;但从长期看、从全局看,有利于实现全省资源科学合理配置,有利于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有利于海南永续科学发展,也有利于通过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同时,该修正案草案也是贯彻实施国务院《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解决当前林地管理突出问题的需要。

  林地今后如何界定?

  范围由本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确定

  新条例确定了林地的依据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将林地的界定明确为:“本条例所称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林地范围由本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确定。”这进而从立法上解决了有关部门长期争执的林地范围问题。

  条例明确,林地按用途分为防护林地、用材林地、经济林地、薪炭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地。在本条例所称林地以外的土地上种植林木的,不作为林业用地。经批准退耕还林的土地,依照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的规定进行管理。

  林地管理也依法实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林地用途管制制度。依法实行国有林地有偿使用制度。

  条例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对占用林地实行占补平衡或者占补有余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依靠科技进步,有计划地增加有林地面积,优化树种,改善林地质量,提高森林覆盖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应当制定监督检查和考核办法,将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作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林地审批制度如何完善?

  林地审核审批权由省林业部门行使

  根据国务院《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林地征收和占用审核审批权在国家和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也据此,条例规定,我省林地审核审批权由省林业部门行使。

  条例明确,征收或者占用防护林林地、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下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下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下的,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关于林地权属的管理,条例也有明确的说明,林地权属登记包括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依法办理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林地,核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在条例施行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核发的山林权属证书仍然有效。但核发的集体山林权属证书程序不完善且存在权属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新审核确认。

  已依法核发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所有权证的林地,以该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所有权证所确定的权属为依据,重新换发林权证,土地权属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到原登记机关进行注销登记。

  规划保护如何实施?

  实施林地分级保护制度

  据了解,条例修改了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调整要求,一是调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依据。二是增加了对市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制定和调整的监督规定。三是要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等相衔接。

  条例明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和变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应当在批准前征求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意见,并在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报送省人民政府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科学划定林地保护等级,实行林地分级保护制度。

  条例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承包、合资、合作等方式,开发利用林地,从事林业生产,但禁止在25度以上的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本条例施行前已在25度以上的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当地政府制定的规划,逐步退耕,种植林木,恢复植被。规划为生态公益林地的,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种植生态公益林。

  连续两年抛荒的或擅自将林地改为非林地,由县级以上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报同级政府批准,收回林地使用权。

  征收和占用程序有何变更?

  增加征占用林地预审规定

  条例提出,比照土地预审的规定及外省的有关立法,规定建设项目需要征收或者占用林地的,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省林业主管部门提出预审意见。

  条例明确,市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征收或者占用林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依照审核权限作出决定或者予以上报。经审核不予同意征收或者占用林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

  违规将担负何种责任?

  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将受严处

  条例指出,伪造、变造林权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地权属登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伪造、变造的林权证,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擅自移动或者破坏林地界桩、界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逾期不恢复原状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恢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毁林开垦、蚕食林地,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县级以上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二倍至五倍的树木,处毁坏林木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擅自开垦林地、蚕食林地,对森林、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者被开垦的林地上没有森林、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按照非法开垦、蚕食林地面积,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五元以上十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未经县级以上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非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或者在林地上进行采石、采矿、挖砂、取土、挖塘及其他破坏林地的活动,由县级以上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按照非法改变用途林地面积,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五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五十元以上一百五十元以下的罚款。(本报海口5月30日讯)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保林地护生态才能民生稳民心安

  “原林地条例曾在促进我省县域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如今对林地管理条例进行调整,是为更好地保护这片生态家园。”

  “修订林地条例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有目共睹,也需要得到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

  这是28日至30日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草案)时的情景。委员们围绕“林地”问题,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场面十分热烈。【详细

  省林业厅负责人:保护好林地是对历史负责的底线

  本报海口5月30日讯(记者杜颖)《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围绕林地行政审批制度的完善等问题,省林业厅负责人在会议期间对条例进行了说明。【详细

  昌江林业局局长吉承臣:林地范围明确工作将更好做

  本报石碌5月30日电(记者黄能 特约记者黄玉宁)“这个修订很有必要,我们早就盼着修正案出台了,以后的工作就好开展了。”今天,获悉我省林业用地管理条例修正案通过后,昌江黎族自治县林业局局长吉承臣高兴地告诉记者。【详细

  琼中林业局副局长:全省统筹一盘棋 林地保护更得力

  本报营根5月30日电(记者洪宝光特约记者黎大辉)我省林地审批权由省级林业部门行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副局长黄章福表示,这将更好地保护琼中生态,保护海南生态。【详细

  评论:创新林地管理 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海南担当

  改革没有休止符,改革需要勇气和担当,政府简政放权是改革,一定程度的集权也是改革。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份经过广泛深入调研,凝聚各方智慧和共识的改革,一定会得到全省人民的理解和支持,一定会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它也必将激发出新的能量和动力,为海南在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上发挥表率作用,为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作出海南的贡献与担当。【详细

责任编辑:甘晨卉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海南时政

权威报道一网打尽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