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海南各市县纪委明察暗访 严禁公款购买粽子公车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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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网海口6月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李晓梅)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粽子,严禁违规发放津贴,严禁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端午节前夕,海南省纪委及各市县纪检监察部门都印发通知,发送短信,要求廉洁过端午,坚决反“四风”,并将明察暗访,加大监督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省纪委: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端午节礼

  海南省纪委5月29日下发通知,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端午节礼,切实做到廉洁过端午、坚决反“四风”。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坚决纠正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各财政拨款单位要坚决杜绝利用公款购买粽子等节礼,相互迎来送往,建立私人感情的行为,做到公私分明。要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与财政、审计、地税、国税等部门的联动协查机制。对发现的顶风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要快查快结,对查实的违规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通知》提出,要畅通举报渠道,拓展线索来源,欢迎社会公众和媒体进行监督举报。举报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3号楼301室省整治庸懒散奢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570203),举报电话0898-65386064。

  万宁市:对公款买送粽子等节礼不正之风“零容忍”

  5月29日,海南万宁市纪委监察局向全市130多个单位印发了《关于清廉过端午节的通知》,严肃整治利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节日病”。

  《通知》明确规定为坚决刹住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的不正之风,提倡清廉过端午,万宁市纪委监察局对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的不正之风“零容忍”,对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一经查实,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通报曝光,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节日期间公务车辆指定统一地点集中停放,经检查未按规定停放公车的单位,视为公车私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究责任。万宁市纪委监察局还将会同税务部门、会计部门等,对节日期间开具的单位发票和单位报销凭据进行明查暗访,一经发现有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超标接待、违规发放津贴等行为立即立案查处。

  琼中:端午节期间“五严禁”严禁公款吃喝公车私用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纪委下发《关于做好廉洁过端午工作的通知》,并通过该县廉政信息平台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廉洁过端午短信,要求全县各单位要过一个清正廉洁、风清气正的端午节。

  琼中县纪委要求,端午节期间,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党员干部要切实做到“五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粽子等端午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相互走访;严禁以任何名义组织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或组织的旅游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节日期间各单位公务用车一律封存。

  同时,该县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纪,加大监督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乐东县:端午节期间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端午节前夕,海南乐东县纪委监察局对端午节期间开展遵守“八项规定”等作风纪律明察暗访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在端午节期间加强监督执纪工作,狠刹变相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款吃喝、收受礼金等隐形“四风”问题,严查公车私用。

  乐东县纪委要在节前通过电话提醒、短信通知,强化对各镇、各单位在“端午节”假日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的宣传教育,督促全县各镇、各单位清醒认识和时刻牢记纪律“红线”,做到令行禁止。

  端午节期间,乐东县纪检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快查快办、从严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

  屯昌纪委:端午节期间严禁公车私用入库统一管理

   针对在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中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公车私用等违纪违规问题,屯昌县纪委监察局采取四项举措切实加强端午节期间公车使用管理,进一步严肃纪律,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屯昌县纪委要求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加强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让公务人员摒弃特权思想,遵章守纪,规范使用公务用车。向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1000多条,在全县营造严禁公车私用氛围。

  同时,该县明确公车使用具体要求和问责措施,规定各单位“一把手”作为严禁公车私用第一责任人。端午节期间,非公务活动不动公务用车,非工作时间车辆入库或定点停放,不得停放在住宅小区、酒店、饭店和娱乐场所门口,一律将车辆入库统一管理。对用公车进行走亲、访友、游玩的单位或个人,将依照党纪政纪进行严肃处理,并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一把手的责任。

  屯昌县纪委抽调人员组成3个检查组,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端午节期间公车私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建立公车私用举报制度,向全县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受理新闻媒体和干部群众对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陵水:公务用车贴“身份证”方便监督端午明察暗访

  和屯昌县一样,陵水黎族自治县对公务用车管理也异常严格。5月21日起,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300多辆公务用车全部张贴统一标识,接受社会监督。此次张贴统一标识的车辆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公务车辆以及公检法司等单位的执法执勤车辆。标识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印制,红底黑字,印有“陵水县xx(单位名称)公务车”字样以及车牌号码、监督电话。统一标识要张贴于公车前挡风玻璃内侧醒目位置,私自取下标识、故意遮盖或擅自撕毁标识的,将被视为公车私用。 陵水县纪委要求,公车张贴统一标识后要做到“三严禁一封存”,即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车私借、严禁酒后驾车,实行公车节假日定点封存制度。端午节期间,陵水县纪委、监察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明察暗访,加大对公车使用情况的监管力度,对违规使用公车的个人和单位,将进行责任追究。

  附:海南省纪委举报方式:

   海南省纪委欢迎社会公众和媒体进行监督举报。举报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3号楼301室省整治庸懒散奢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570203),举报电话0898-65386064。

责任编辑:冉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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