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报道:三亚:男子疑酒驾撞车自称广东省政协委员
涉嫌醉驾男子接受调查。(三亚新闻网记者 邓松摄)
三亚新闻网6月27日消息(三亚新闻网记者 邓松)6月26日晚,一名中年男子驾驶一辆宝马轿车在三亚胜利路步行街后门路段与一辆凯美瑞轿车发生碰撞。宝马男现场不配合调查,甚至推搡交警和辱骂记者。
6月27日上午,三亚新闻网记者经向三亚市交警支队核实到,经检验,宝马男司机李某兵血液酒精含量为每一百毫升含酒精114.6mg,达到醉驾标准。
经警方核实,涉嫌醉驾的宝马男子李某兵并非之前其声称的“广东省政协委员”,其实为海南三亚台州商会会长,海南南润集团公司董事长。
三亚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教导员周策表示,经查,李某兵血液检测结果确认为醉驾,下一步该案将作为刑事案件立案调查。公安机关正在办理刑拘手续。
附:酒驾和醉驾处罚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血液检测结果。(三亚新闻网记者 邓松摄)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