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二批便民措施

  我省出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二批便民措施

  不让群众多跑一次多头找人

  本报海口7月1日讯(记者张谯星实习生黄一丹)记者今天从省政务服务中心获悉,《海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二批便民措施》已出台,涵盖八个类别,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为广大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府服务。

  “不让群众多跑一次,不让群众多头找人”是出台便民措施的理念。例如,群众办理户口时,符合政策规定,证明材料齐全,当场办理(结);材料不齐全的,填写办理户口补充材料书一次性告知,不让群众多跑一次;需要各级公安部门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意见的,由公安机关受理部门负责协调办理,不让群众多头找人,进一步方便群众。

  残疾人、生病卧床不起人员、80岁以上老年人(含80岁)等群体可通过电话、上网等方式申请身份证、户籍、医保、社保、出入境、营业执照等个人审批事项上门审批服务。有关职能部门要提供网上办理功能;不具备条件的,根据申请人申请安排专人上门受理,办结后将办件送达申请人;根据新政策要求,为满足条件的人群及时安排专人主动上门提供审批服务。

  群众还可使用电脑、手机等终端通过互联网随时随地便民缴费。有关部门将整合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视费、电话费等缴费项目,收费单位要开通多终端缴费功能,使老百姓能24小时全天候在省内或省外都能缴费。

  此外,各级政务中心对办件量大、办件量季节性明显、窗口受理周期长的审批单位,将开发预约挂号、智能叫号、预约提醒等功能。办事群众可用手机等移动终端,通过互联网进行预约排号、预约提醒,方便办事人在约定时间到政务中心办理,减少排队等候时间。

  附件:海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二批便民措施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为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府服务,制定如下措施。

  一、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

  1、制定户口居民身份证办理工作规范,在公安机关派出所、办证中心意见互联网公开办理条件、时限、程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让群众事先知晓。

  2、群众办理户口时,符合政策规定,证明材料齐全,应当当场办理(结);材料不齐全的,填写办理户口补充材料书一次性告知,不让群众多跑一次。

  3、在办理户口时,需要各级公安部门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意见的,由公安机关受理部门负责协调办理,不让群众多头找人,进一步方便群众。

  二、简化房产证办理手续

  (一)取消“房地产权属证明”。房屋登记机构建设房产信息数据库,并与税务部门审批系统对接,共享与税务相关的房产信息,取消“房地产过户纳税申报”事项的“房地产权属证明”申报材料。

  (二)开展部分房屋登记业务合并申请。房屋登记业务符合合并申请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建议申请人对相关业务进行合并申请,以减少办证环节,缩短工作时间。以下业务可合并申请:商品房网签申请与预告登记申请合并,由房地产开发商在申请网签时一并申请;商品房初始登记申请与分户登记申请合并,由房地产开发商在申请初始登记时一并申请;商品房预告抵押权登记申请与预告抵押权登记转为现房抵押登记申请合并,由房地产开发商在申请商品房预告抵押权登记时一并申请。

  (三)压缩办理时间。各市县房屋登记机构要充分利用数字档案信息,全面优化房屋登记流程,减少办证中间环节,并根据自身情况,本着为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的原则,尽量压缩房屋登记业务办理承诺时限,提高办证效率。

  三、为病、老、残群体提供上门服务

  残疾人、生病卧床不起人员、80岁以上老年人(含80岁)等群体可通过电话、上网等方式申请身份证、户籍、医保、社保、出入境、营业执照等个人审批事项上门审批服务。有关职能部门要提供网上办理功能;不具备条件的,根据申请人申请安排专人上门受理,办结后将办件送达申请人;根据新政策要求,为满足条件的人群及时安排专人主动上门提供审批服务。

  四、民生项目缴费实现全天候、多方式缴费

  群众可使用电脑、手机等终端通过互联网随时随地便民缴费。整合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视费、电话费等缴费项目,收费单位要开通多终端缴费功能,使老百姓能24小时全天候在省内或省外都能缴费。

  五、简化企业注册登记办理手续,压缩审批时限

  海口海关取消“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事项的“企业法定地址的相关证明”(如租房合同、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材料)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将“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登记备案”事项的审批诺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将“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制造、改装、维修核准” 事项的审批承诺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为10个工作日;将“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登记审批” 事项的审批承诺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将“出口监管仓库、保税仓库设立审批” 事项的审批承诺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缩为30个工作日;将“B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A类管理类别” 事项的审批承诺时限由90个工作日压缩为45个工作日;将“C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调整为B类管理类别” 事项的审批承诺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为20个工作日;将“D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调整为C类管理类别” 事项的审批承诺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为20个工作日。(责任单位:海口海关)

  六、优化食品药品审批流程,审批提速超半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44项审批事项进行流程优化,审批时限最少压缩50%,最多压缩90%,审批事项涉及药品注册、药品生产安全监管、药品经营(批发)监管、特殊药品监管、保健食品生产监管、化妆品生产监管等。

序号

小项名称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1

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经营资格审批

20 

10

2

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批发)资格审批

20 

10

3

教学和科研所需麻醉、精神药品(含标准品、对照品)购用审批

20

5

4

科研和教学所需毒性药品购用审批

20 

10

5

药品临床前研究机构登记备案

15 

7

6

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审批

30 

10

7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出入境证明核发

5 

2

8

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出口准许证》审批(出口及退运)

15 

5

9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初审

30

12

10

核发第三方企业《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初审

10 

5

11

药品组合包装初审

30 

15

12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原料药生产、需用计划初审及备案(1、药品生产企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原料药生产计划初审;2、药品生产企业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原料药需用计划初审;3、药品生产企业或非药品生产企业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需用计划备案;)

20 

5

13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初审

15

7

14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立项初审

15

7

15

《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变更

15

7

16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制剂室负责人

15

7

17

变更《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20 

5

18

变更《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

20 

10

19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歇业停业备案及注销

10 

5

20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变更)

20 

10

21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变更)

20 

10

22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复核)

20 

10

23

使用药品商品名称初审

30 

15

24

增加中药的功能主治、天然药物适应症或者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国内已有批准的适应症初审

 30

15

25

变更用法用量或者变更适用人群范围但不改变给药途径初审

30 

15

26

进口药品在中国国内分包装初审

30 

15

27

修订或增加中药、天然药物说明书中药理毒理、临床试验、药代动力学等项目初审

30 

15

28

 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国内生产药品说明书备案;按规定变更国内生产药品包装标签备案

30 

15

29

 补充完善国内生产药品说明书安全性备案

30 

15

30

 变更国内生产药品外观,但不改变药品标准的备案

30 

15

31

 药品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

 30

15

32

 修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证明文件中的内容(如注册批件、标准颁布件、药品标准、药品说明书等)

30 

15

33

 补充完善药品说明书和(或)药品标准中的内容

30 

15

34

 在审批品种改变药品生产企业名称或生产地址名称

30 

15

35

 申请减免或修改药物临床批件中的批准内容 

 30

15

36

 减少药品内标签上印刷的内容

30 

15

37

 改变进口药品分包装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内容

30 

15

38

 改变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地址名称

30 

15

39

 根据国家局要求改变药品名称及相关附件

30 

15

40

 根据国家局相关文件修改药品标准或(和)药品通用名称    

30 

15

41

药品补充申请其他类注册事项(不需注册检验或现场核查的)

 30

15

42

 接受境外制药厂商委托加工药品备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易制毒化学品除外)

20 

2

43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审查(变更)

20 

10

44

 药品委托生产审批的初审(注射剂、生物制品、特殊药品及跨省委托生产)

 20

10

 

  七、办理业务可手机预约排号

  各级政务中心对办件量大、办件量季节性明显、窗口受理周期长的审批单位,开发预约挂号、智能叫号、预约提醒等功能。办事群众可用手机等移动终端,通过互联网进行预约排号、预约提醒,方便办事人在约定时间到政务中心办理,减少排队等候时间。

  八、按百姓需求推送信息,做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省政府门户网站整合全省政务公开信息、企业用工信息和残疾人求职信息等,根据便民服务、就业、上学、旅游、交通等需求,以及残疾人、学生、农民、企业、工人等为对象进行分类汇总各类政府信息。百姓可根据主题或对象等索引,选择需要的政务公开信息进行查阅,系统将根据申请需求进行实时信息推送,丰富政务公开形式。

责任编辑:吴玉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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