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台风致塌房每户补助1.5万元 个人向村(居)委会申请

  倒房每户补贴1.5万元;损房每户最高补贴3000元倒损房屋户主不分本地外地均享受政策照顾

  省民政厅:向村(居)委会申请

  近日,省民政厅发布消息因台风致塌的房屋每户可补助1.5万元,引起群众广泛关注。补助如何发放?怎么提出申请?外地户口的群众房屋出现倒塌,能否申请?发放补助,如何做到公开透明?

  7月24日,省民政厅新闻发言人石清理接受了南国都市报的专访。石清理表示,因这次台风损毁房屋,户主无论本省户籍还是外省户籍的,都将恢复重建,都可以申请补助。

  南国都市报记者徐善应

  补助标准省民政厅:倒房补1.5万元、损房最高补3千元

  石清理介绍,按照民政部的规定,因灾倒损的房屋,有一个统一标准。倒房,财政补助标准每户是1.5万元。损房,财政补贴的标准每户最高是3000元。

  为了确保受灾群众能够把房建起来,有房子住,倒损房屋的恢复重建,资金来源渠道有多种。第一,财政补贴的部分。第二,社会捐赠部分。第三,有能力的受灾群众自筹的部分。第四,基层自治组织,组织邻居帮助的一部分。由这四部分组合起来,把群众的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完成。

  石清理表示,在倒房每户可获得1.5万元的基础上,有可能获得更多的补助。根据省委、省政府会议精神,除了有财政补贴外,要发动社会各界来捐款、捐赠。捐赠的款项主要用于倒损房屋恢复重建。

  如何申请省民政厅:个人向当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石清理介绍,倒损房屋的恢复重建,个人主要是向基层的组织、村(居)委会进行报告。由村(居)委会向基层政府报告。根据基层政府的报告情况,民政部门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倒损房屋的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要贴照片、建档、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还要对倒损房屋申请补贴的户主,进行公示,让人民群众认可。然后确认倒损房屋恢复重建的名单。财政、民政根据名单安排财政补贴资金。根据受灾倒房恢复重建的进度,分批拨付到户主。此外,石清理称,灾害不分本地、外地,只要在这里居住、工作,房子因灾损毁了,都要恢复重建,都可以申请补助。

责任编辑:陈虹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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