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酒店十一实行政府指导价 9月22日前需公示价格

    本报三亚7月30日电(记者黄媛艳)记者今天从三亚市有关部门获悉,三亚将对2014年国庆期间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10月1日-10月7日,三亚旅游饭店各类客房销售价格原则上按照2013年国庆期间客房核准备案价格执行,管理时限结束,政府指导价格管理自行终止。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2013年国庆期间客房价格已核准备案的旅游饭店,无需申报;转型、扩建、新开业或需要下调客房价格的旅游饭店经营者,须于2014年8月11日前将国庆期间的各类客房的具体销售价格,报相关部门核准备案。

    同时,各旅游饭店经营者必须于2014年9月22日前,在本旅游饭店总服务台等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标准客房(除套房及别墅以外的房型)实际销售价格。

    三亚将在国庆节前及期间组织对重点区域的旅游饭店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执行价格备案、政府指导价及价格公示等行为,将依照《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相关法规进行查处。

责任编辑:甘晨卉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海南社会

社会民生包罗万象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