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达州市消防支队获悉,达州市万源市工商局日前对辖区的消防产品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整治。在检查中发现,万源市某消防器材经营部销售的河北省栾城县消防器材产的“新安”SN50室内消火栓阀门,经现场检测判定,该产品系不合格消防产品。根据相关规定:“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随即,达州市万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该经营部违法行为进行了没收违法所得230元、罚款770元的行政处罚。
昨日,该消防器材经营部已到指定银行缴纳了罚款,并表示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决不再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做到诚实经营、合法经营。(李发波记者王华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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