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严查毒驾等七类交通违法行为 将组织记者曝光

  闯红灯行为严重破坏路权分配规则。阿才摄

  南海网海口12月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陈丽娜 特约记者 周平虎)12月1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交警总队获悉,在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根据公安部部署,省交警总队决定于12月2日组织全省开展严查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七类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

  据介绍,海南省交警总队要求各地交警部门要科学调整勤务部署,最大限度调集和投入一线警力,将所有执法设备、装备投入路面,集中查处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七类突出违法行为。高速公路要结合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充分依托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强化路面巡逻和视频巡查,加大现场纠违和处罚力度,集中查处超速、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城市要重点强化对酒驾、毒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违法行为的执法管理,要切实加大城区餐饮、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管控力度,在晚饭后、凌晨等重点时段,开展针对酒驾毒驾的专门整治行动;要在城区重点路口增派民警、协管员,发动志愿者,加强宣传提示,劝阻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引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农村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组织执法小分队、劝导队在出村口、学生上下学道路以及重点、危险路段开展宣传劝导,及时查处、纠正农村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载客、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各地交警部门将组织主流媒体记者随警作战,现场报道统一行动,曝光、谴责严重交通违法,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交通违法和交通陋习。省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鼓励群众参与监督,举报违法线索。

  同时,记者获悉,海南省公安厅、文明办、教育厅、司法厅、交通运输厅、安监局、团省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以“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组织开展今年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推动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在全社会树立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努力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文明办、教育行政、交通运输、司法行政、安全监管、团委等部门要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围绕主题组织开展六大活动。一是开展“严查七类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各级公安交管部门以“零容忍”的态度针对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七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二是开展“志愿服务我参与”活动。三是开展“文明交通我践行”活动。

  各级文明办发动新闻媒体开展“文明旅游·礼貌乘车”主题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中小学校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切实送交通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推动“小手拉大手”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整个社会的交通文明水平。四是开展“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运输企业、驾驶培训机构开展新驾驶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督促客运企业认真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向乘客普及安全驾驶及应急处置知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的监督作用。五是开展“交通法规我知晓”活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纳入今年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当中,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六是开展“违规企业大曝光”活动。

  小编提示   何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2012年12月2日被国务院正式批准为“全国交通安全日”。确定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主要考虑数字“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于1994年开通并投入使用,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同时考虑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七类违法危害海口交通安全 超速成“马路第一杀手”

  截至目前,我国机动车超过2.6亿辆,机动车驾驶人数量已达3亿,驾驶人数量、机动车增长速度位居世界第一。我省机动车达到210万辆,机动车驾驶人数量已超过195万人;与快速进入汽车社会的现状相比,我国汽车文明滞后,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还比较薄弱,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陋习仍然普遍存在。

  省交警总队总队长陈鸿飞表示,从近年交通违法查处情况看,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七类违法行为占所有交通违法行为总量近四分之一,今年以来,我省查处超速21万起、超载2830起、酒驾588起、毒驾24起、闯红灯37898起、占用应急车道7778起、不礼让斑马线312起。而超速更是位列之首,是“马路第一杀手”,超载、占用应急车道常见多发,毒驾已成为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新问题,社会高度关注。【详细

  超速超载闯红灯 盘点七类交通违法行为危害

  交警查处一人货混载且超重的中巴车。省交警总队供图

  超速|时速100公里出事故,相当于十楼坠落

  据了解,在查处的交通违法中,20%以上是超速交通违法。“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行驶危害多。

  超载|为蝇头小利丢了性命

  今年6月23日,环岛高速公路海口往老城方向595公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谭某容驾驶的中型货车失控侧翻,四名乘客死亡。其中两人是谭某荣的妻儿,另外两名死者系谭某荣工友的妻儿。

  酒驾|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

  “酒后驾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恶性程度高,社会危害大。”省交警总队交管处副处长陈明表示,酒精对人体机理影响很大,酒后驾车会使驾驶人操作驾驶能力大大降低。

  毒驾|三年内有吸毒记录不能申领驾照

  近年来,吸毒后驾驶车辆(以下简称“毒驾”)成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新问题。

  闯红灯|有损社会文明风尚

  红灯停、绿灯行,是基本的通行规则。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车辆和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占用应急车道|拖延拯救生命的时间

  应急车道,主要在高速路或城市快速路两侧施划,专门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及其他紧急情况下使用,被称为“生命通道”。

  不礼让斑马线|威胁行人通行安全

  斑马线,即人行横道线。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详细

责任编辑:甘晨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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