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15年起取消药品加成 提高2699个服务价格

  我省明年元旦起取消药品加成

  诊查费、床位费等医疗服务价格提高,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海南日报海口12月27日讯(记者洪宝光)近日,省物价、卫计、人社等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调整县级综合改革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从2015年1月1日起,我省将取消药品加成,提高诊查费、床位费、护理费等医疗服务价格,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实施。

  2013年,我省在文昌、澄迈、昌江、保亭、屯昌、陵水等6个试点市县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因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上调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补偿70%、增加政府投入予以补偿30%。

  结合第一批6家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政策执行情况,以及财政、医保保障情况、医院加强内部管理等因素,并按省政府确定的补偿比例,省物价、卫计、人社等三部门近日联合下发调整县级综合改革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从2015年1月1日起,凡进行综合改革的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提高诊查费、床位费、护理费、治疗费和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涉及2657项2699个服务价格。

  此次主要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治疗费和手术费较改革前分别提高10%和15%。

  通知规定,此次所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授以市县一定的定价自主权。即由各市县在省定最高指导价格内结合当地医疗服务技术水平、政府投入等因素制定具体方案,并可根据当地实际降低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和实验室检查检验价格。通知要求,医药价格政策调整与医保、财政、卫生等综合改革配套政策同步实施,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按规定合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确保改革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

  相关新闻:

  海南常用低价药实行网上采购 减轻患者用药负担

  南海网海口12月25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麦 实习生 谷孟云)为做好海南省低价药品采购工作,满足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12月25日,南海网记者获悉,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常用低价药品网上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参与度增强

  《通知》要求,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集中批量采购优势,增强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中的参与度,引导企业生产供应常用低价药品,保证常用低价药品供应,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各市县卫生局、医疗机构等,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质量优先、价格合理、量价挂钩、招采合一、廉洁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做好低价药品采购工作。

  药品采购范围必须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和《海南省低价药品清单》中的药品。

  药品“阳光”采购各类信息及时挂网

  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通过相应资质审查的低价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直接挂网。由生产企业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及竞争状况制定具体购销价格,加成后低价药日均费用标准为: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常用低价药品,在日均费用标准内,由医疗机构与挂网企业议价后进行交易,及时结算,阳光采购。医院要优先采购通过新版GMP认证生产企业的药品,并与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经营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明确付款程序和时间。

  鼓励创新和探索保障常用低价药品供应的有效方式和途径,充分发挥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医院和基层用药衔接,提高采购、配送集中度,避免药品价格不适当波动。

  强化采购供应综合监管 逐步提高常用低价药品使用量

  《通知》要求,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应加快推进药品集中采购供应平台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拓展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提高平台在药品采购、配送、结算、评价、统计分析、动态监管等方面的能力,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服务。建立常用低价药品从生产、流通、库存到使用全过程实时更新、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的药品生产供应信息系统,定期在采购平台上公布本地区注册的药品配送企业名单,包括通过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供货能力、配送到位率、信誉度、清退、查处等情况,重点监测易短缺药品原料和制剂生产供应情况,及时分析研判药品供应保障形势,做好供需衔接。

  要强化医疗机构使用常用低价药品管理,加强医务人员培训,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要将常用低价药品使用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充分发挥医疗机构药师作用,落实处方点评和审核,优化用药结构,逐步提高常用低价药品使用量。

责任编辑:郭祖莹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海南时政

权威报道一网打尽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