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将审议一批重点法规 拟制定生态补偿条例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明年立法工作计划

  2015:一批亮点法规立以致用

  海南日报海口12月30日讯(记者杜颖 通讯员黄顺祥)省人大常委会今天召开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稿)》,并将该稿上报省委批准。记者从会上获悉,2015年省人大拟安排审议一批重点法规,涉及6个领域,将有效地发挥地方立法对于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据介绍,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坚持的指导思想是:在省委的领导下,按照“精立多修,切实提高立法质量”的新要求,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全面加快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为需而立,立以致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进精细化立法,进一步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加自觉和有效地发挥地方立法对于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明年,我省立法项目安排重点突出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发展特色经济、生态保护、保障民生、海洋强省等方面急需的立法,确保重大改革发展于法有据。

  省人大法制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加强重点改革相关立法方面,拟审议《海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若干规定》、《海南省税收保障条例》,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上也拟研究制定《海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海南省文化产业促进条例》。在加强特色优势产业立法方面,《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海南省旅游景区景点管理规定》将予以修订,同时研究修订备受关注的《海南经济特区导游人员管理规定》、《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等,此外,《海南经济特区南繁育种管理条例》的研究制定,《海南省电力建设与保护条例》和《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修订也纳入计划。

  在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立法方面,拟制定《海南省生态补偿条例》、《海南省森林防火规定》、《中部生态核心区保护管理条例》等。在加强社会领域立法方面,拟修订《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若干规定》、《海南省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等。在加强海洋立法方面:拟制定《海南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三沙环境保护规定》等。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立法方面,拟修订《海南省制定与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等。

  此外,列入2015年立法计划的项目按照急需和成熟度分为三类,第一类为拟安排审议的法规项目共计15项;第二类为拟批准的地方性法规4件,为海口市、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项目;第三类为研究起草、条件成熟时适时安排审议的法规项目35件。

  评论:生态补偿立法别走污水处理收费的老路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今天召开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稿)》,并将该稿上报省委批准。记者从会上获悉,2015年省人大拟安排审议一批重点法规,涉及6个领域,将有效地发挥地方立法对于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在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立法方面,拟制定《海南省生态补偿条例》。(12月31日南海网)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日益增多的环境问题,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在这种背景下,海南拟立法保护生态,制定生态补偿条例,无疑是及时和必要的,这不仅是海南充分利用先行先试优势的体现,更是对正在建设的国际旅游岛的一种守护,生态补偿条例若能出台,对海南生态环境能够起到一定的保护。

  多年来,由于生态补偿缺乏立法保障,难以满足现实经济状况的实际需求。海南一些地方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存在过度开发的问题,导致海洋、陆地、水域等方方面面环境受到破坏,而企业往往得不到应有的追究,严重破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基础。环境问题是关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细致地考量生态补偿的立法问题,出台相关的法律制度,是一个必须完成的课题。

  我们期待生态补偿条例的出台,却也期望立法能够更精细,千万不要重走污水处理收费那样的老路。近年来,随着制度漏洞不断凸显,污水处理收费越来越成为排污的帮凶,相关方面收费却没有用到治理上,要么被挪用,要么被据为己有,总之无法做到专款专用,企业因为缴了费用,更是肆意排放,导致污染更加严重,部分江河河段饮用水甚至存在安全危机。

  毫无疑问,海南要想出台生态补偿条例,就需要认真考虑其可执行性,封堵各种漏洞,让生态补偿收费真正成为保护生态环境的利器。而这,一方面要加强监管,尤其是要透明公开,确保专款专用,保证其正常运转,让好事办好,另一方面要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不仅对拒缴者,还应对擅自挪用或侵吞费用者加大处罚力度。这其中,最重要的,无疑是发挥全民监督的力量。(谓之)

责任编辑:郭祖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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