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提速收入分配改革 海南等6地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中新网北京2月14日电(记者李金磊)近期,四川、广东等省份出台“地方版”收入分配改革实施意见,提出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北京、天津、深圳等6个地区宣布提高最低工资标准。2015年,地方收入分配改革正加速推进。

  多地推进收入分配改革

  自“国家版”意见于2013年出台后,收入分配改革便不断推进。近期,多个省份出台了“地方版”收入分配改革实施意见,明晰了当地收入分配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根据2月9日公布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四川要求2020年全省居民人均收入基本达到全国当年水平。这与中央提出的“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一致。

  广东则将“居民收入倍增”这一目标实现的时间提前了两年。根据1月27日出台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广东将力争到2018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这两地的方案均提出,要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并着重对“控高”作出了部署。广东提出,要加强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管理,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四川则提出,对行政任命的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薪酬水平实行限高,并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

  除了广东和四川,其他地方的收入分配改革方面也在提速。山西近日明确提出,今年要研究出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天津近日出台了增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工作方案,涉及20条增收政策措施。

  6地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在强调“控高”的同时,各地不忘“提低”。建立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成为各地共同的目标和着力点。

  其中,四川提出,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形成科学合理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使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与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比值达到全国总体水平。四川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意味着,四川以后每年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且调整增长幅度将不低于14%。

  广东也要求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并要求2015年全省各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的40%以上。

  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进入2015年来,先后有湖南、海南、西藏、天津、深圳、北京等6个地区宣布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深圳提高到203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首次超过两千元大关,成为目前全国最高的地区。

  最近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是北京。北京11日宣布,将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560元调整为1720元,增幅为10.3%。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6.9元提高到每小时18.7元。目前,北京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全国最高。(完)

责任编辑:陈荟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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