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儋州市纪委对排浦镇排浦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陈三登和排浦社区党支部委员、居委会副主任李珠文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陈三登、李珠文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居委会石料供销工程私自转包,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儋州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陈三登、李珠文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儋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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