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4月13日消息:今日上午9点20分,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2015)海中法刑终字第96号,上诉人李丽蓉受贿罪一案。同时首次微博视频直播案件审理内容。
庭审现场 海南日报记者张茂摄
庭审现场 海南日报记者张茂摄
部分微博直播内容:
@海口中院 4月13日上午9点20分,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法庭将公开审理(2015)海中法刑终字第96号,上诉人李丽蓉受贿罪一案。
@海口中院 我院对上诉人李丽蓉受贿罪一案的庭审网络直播现在开始。审判长:王滢,审判员:蒋小马,审判员:潘梦扬,书记员:王尧 地点:海口中院第九法庭
@海口中院 本案择日宣判,宣判日期另行通知。
李丽蓉受贿情况:
经审理查明,2012年至2013年期间,时任经贸学院信息技术系主任及网络中心负责人的被告人李丽蓉利用职务之便,在学校智能网络建设、无线网络建设项目中,为林某某、叶某某、张某某、戴某某等四人提供帮助,先后九次收受上述四人贿赂款共计59万元。
一、收受林某某53万元的犯罪事实
2012年11月左右,通过了李丽蓉的帮助,林某某所在的海南信桥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桥公司)中标承建了经贸学院“校园网络中心机房基础设施及智能网络中心”建设、
“校园无线网络”建设两个项目。为了感谢李丽蓉,林某某与2013年3月某日在海南省财税学校门口处送给李丽蓉7万元;与2013年8月某日在海南省财税学校门口送给李丽蓉25万元;与2013年下半年某日在海南省财税学校门口处送给李丽蓉8万元。
2012年11月左右,通过李丽蓉的帮助,林某某所在的信桥公司顺利中标承建了经贸学院“网络管理、网络工程设计、网站设计实训室”项目,为了感谢李丽蓉的帮助,林某某于2013年6月某日在海南省财税学校门口处送给李丽蓉3万元。
2012年6月左右,中国电信海口分公司(以下简称海口电信)中标承建经贸学院“智能经贸”数字化校园网络项目,通过李丽蓉的帮助,信桥公司顺利与海口电信签订供货合同,为了感谢李丽蓉,林某某于2013年12月某日在海南省财税学校门口处送给李丽蓉8万元。
2013年12月左右,通过李丽蓉帮助,信桥公司中标承建了经贸学院“计算机等级考试电脑升级及正版软件采购”项目,为了感谢李丽蓉,林某某于2014年3月某日在海南省财税学校门口处送给李丽蓉2万元。
二、收受叶某某1万元的犯罪事实
2013年上半年,叶某某所在的海南兆纬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纬公司)承建经贸学院“电子商务运营与管理实训室”项目。被告人李丽蓉在项目实施中为兆纬公司提供场地、帮助协调其他厂家及要求网络中心老师提供便利。为了感谢李丽蓉,叶某某于2013年上半年某日在海南省财税学校图书馆附近的道路上送给李丽蓉人民币1万元。
三、收受张某某1万元的犯罪事实
2013年上半年,经被告人李丽蓉帮助,经贸学院在建的“云存储数据中心”项目被指定使用张某某所在的北京神州绿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公司)的网络安全产品。为了感谢李丽蓉,张某某于2013年上半年某日在海南省财税学校操场附近的道路上送给李丽蓉人民币1万元。
四、收受戴某某4万元的事实
2013年上半年,通过被告人李丽蓉的帮助,戴某某所在的海南一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商公司)中标承建经贸学院“影视后期合成实训室”项目。为了感谢李丽蓉,戴某某于2013年下半年某日在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附近的某茶艺馆内送给李丽蓉人民币4万元。破案后,2014年8月29日被告人李丽蓉退还全部赃款。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信息技术系主任李丽蓉(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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