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廉政网海口5月26日讯5月25日,海口市秀英区纪委监察局对媒体曝光的白水塘垃圾中转站附近氨水加工厂事件进行调查,对工作执行不力的3名干部进行问责并全区通报批评。
《通报》指出,经查,白水塘垃圾中转站附近的氨水加工厂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仍长期进行生产经营,干扰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区相关部门及干部在此事件中存在职责不清、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执法不严等问题。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不及时、不主动、不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在两次接到群众和媒体举报投诉后职责不清、推诿扯皮,不及时协调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等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王志平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符仕忠对此负领导责任。海秀镇分管领导、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李朝锋存在对辖区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企业巡控不力、排查不彻底,安排工作过后,不过问、不认真检查落实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对此负有领导责任。根据《海口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责令王志平作出检查并通报批评;对符仕忠、李朝锋进行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
《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引以为戒,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问责的力度,对推诿扯皮、不干事、不担事、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一律实行“一案双查”,从严追究当事人和单位有关领导的责任。 (海口市秀英区纪委)
责任编辑:甘晨卉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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