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万亩良田丢荒 省人大建议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南海网海口5月2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麦)5月25日,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海口召开。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力夫作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认为,海南一些基本农田保护责任欠缺,违法改种、建房现象突出,建议履行法定职责,保护基本农田,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及时查处改变基本农田性质的案件,坚决杜绝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的行为。

  记者从报告中了解到,海南耕地资源严重匮乏,集中连片、规模较大、比较肥沃、地势低平的耕地后备资源已基本开发完毕。耕地质量也不高,在海南目前保有的1091万亩耕地中,中、低等级别的耕地有465.5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42.67%。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调查发现,在土地严重匮乏的形式之下,仍有部分市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扩张过快,土地利用方式粗放,圈占了城镇周边大面积的高产农田,土地供需矛盾较为突出;一些重点建设项目限于预算资金,看重眼前短期效果,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过大。部分市县未制定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考核还没有真正落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形势严峻。城镇周边、主要交通要道两边、旅游度假区外围等土地增值潜力较大的区域,以及农村居民点周边地区,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种果林和建房行为多发易发,得不到依法处理。另外,还存在丢荒现象突出的问题。海南西部某县去年组织了一次调查,发现全县有三万亩耕地丢荒(含单造田),其中有部分耕作条件非常好的基本农田。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认为,《农业法》和《海南省基本农田保护规定》对基本农田的管理、使用、保护有明确的规定,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应当担当责任,在全省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上做到履职不缺位。检查组建议,要建立省、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定期向同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制度。要划定好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按照法规加以保护。要及时查处改变基本农田性质,对挖塘养鱼和种果树的案件,该调整的调整,该罚款的罚款,不能放任自流。要依法处理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的单位和个人,坚决杜绝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的行为。

责任编辑:甘晨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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