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6月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麦)6月1日,据海南廉政网消息,乐东尖峰供销社等5家单位因拖欠历史遗留公款接待费问题,被全县通报批评。
《通报》指出,1998年至2010年间,尖峰供销社、尖峰镇抱罗村委会、尖峰镇尖峰村委会、尖峰镇翁毛村委会和尖峰镇凤田村委会等5家单位在饭店赊账用餐,共拖欠餐费5万余元,且未能主动还清历年赊账用餐欠款,该行为违反了《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关于公款报销接待费用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要求。为严肃纪律,经乐东县纪委讨论,决定对尖峰供销社、尖峰镇抱罗村委会、尖峰镇尖峰村委会、尖峰镇翁毛村委会和尖峰镇凤田村委会等5家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9名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
《通报》要求,各镇、各单位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树立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
责任编辑:甘晨卉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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