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委通报巡视整改情况 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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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省委批准,去年9月至12月,省委巡视组对琼海、万宁、五指山、东方、定安、屯昌6市县进行了巡视。今年3月,省委巡视组向6个市县反馈了巡视情况。按照规定,近期6个市县将陆续公开巡视整改情况。本网开辟专栏从今日起刊发各市县整改情况,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中共琼海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9月28日至11月28日,省委巡视一组对琼海市进行了巡视。2014年11月13日省委巡视一组向琼海市初步反馈巡视工作中发现存在的问题,今年3月13日,省委巡视组向琼海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二十条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以及两个责任落实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完全符合中央精神和琼海实际。市委对此高度重视、高度警醒、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省委巡视组的巡视意见,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市委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在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反腐败斗争的“尖兵”和“利剑”,是给党的肌体作“体检”,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必须坚决落实习总书记、岐山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要求,把用好巡视成果、强化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真抓严改,切实履行好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市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和巡视工作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工作部署上来,统一到落实巡视整改责任的要求上来,以最鲜明的态度、最严厉的举措抓好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省委巡视一组初步反馈琼海市存在的问题后,市委书记符宣朝同志及时主持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部署专项整治,并成立市委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符宣朝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宁虹雯和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忠惠任副组长,全体市委常委任成员,对整改工作进行讨论研究,作出具体安排。此后,市委制订下发了《关于落实省委巡视一组对五大重点领域边巡边改工作方案》,采取23条整改措施,计划用1年时间,分4个步骤,对巡视工作中发现的5个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今年3月13日省委巡视组到琼海召开反馈会后,市委专门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研究落实,按照《巡视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逐条梳理、深入剖析,将巡视组的意见建议具体细化,制订了《中共琼海市委关于落实省委巡视一组巡视发现重点问题的整改方案》,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督促检查。市委召开了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并在8次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强调抓好整改落实。针对整改情况,市委书记符宣朝在5月13日的市委常委会上,严肃指出个别单位对巡视组反馈问题认识不足、剖析不深、敷衍了事,严肃要求重新进行学习整改,及时上报整改情况。市纪委对市国土局、财政局、嘉积镇等7个单位进行了实地督查,听取汇报8次,约谈干部60多人次,查阅资料100多份,随机暗访高档餐饮、超市、娱乐场所16个。市委办公室对整改方案中每一个责任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书面督查了解。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两个责任”落实方面

  1.关于市委定期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落实不好的问题。市委把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整改落实的首要任务,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一是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2014年底制定了《中共琼海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细则》,细化责任内容,明确责任主体,层层传导压力。2015年来,市委召开常委会共9次,其中研究和强调党风廉政建设的就有8次。二是坚持每年都部署推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年初责任分解、年中检查落实、年底全面考核工作,由市委书记与全市相关单位“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意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已在3月19日签订。三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与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挂钩,2013年和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排名最后5位的单位都被取消了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四是加强警示教育,结合我市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利用4月27日至29日三天时间,组织全市所有副科级(含待遇)以上干部分期分批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警示教育,教育课由市委书记符宣朝主持,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小敏作专题讲课,把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迫切性和必要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等,进行全面具体的阐述和解析,通过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举一反三,利剑高悬,引导领导干部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部署上来,持之以恒改作风,一心一意谋发展。

  2.关于“一岗双责”要求落实不到位,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监督制约不到位的问题。加大推进落实“一岗双责”的力度。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将“一岗双责”的要求列入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与各单位党委负责人签署责任状,落实好主体责任。二是严肃追究责任。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导致案件频发的市国土局、市教育局、市农林局党委(党组)、纪检组以及在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中连续两年排名靠后的彬村山华侨经济区进行全市通报批评;纪委主要负责人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市国土局、市农林局、市文体局等3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三是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针对国土和教育系统出现“塌方式腐败”问题,由市纪委副书记带队到市教育局和市国土局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强化自律意识,督促加强对重点岗位的监督和风险防控。四是推行定期述廉述责制度。单位党委(党组)每年向市纪委常委会报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从2014年起,推行市直部门和各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责,由市纪委委员进行评议,促进“一岗双责”的落实。

  3.关于案件发生后认真吸取教训、查找漏洞、完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做得不够好的问题。市委在整改中针对薄弱环节,推动制度建设,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针对国土系统中存在土地使用权交易不规范、土地整治工程监管不力、矿产资源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督促市国土局制定和完善了《土地评估机构公开抽选管理办法》、《矿权设置与开发监管规定》、《案件会审制度》以及划拨建设用地转让公开交易等规定,进一步规范土地报批流程,完善征地补偿机制。针对教育系统中存在的“校长权力过大”、工程项目管理混乱、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督促市教育局制定和完善了《琼海市中小学校小额基建(维修)工程和物品采购管理办法》,加强对各学校基建项目的管理。督促相关部门规范权力运行,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机制,梳理行政审批的权力清单,调整和取消部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推进标准化审批和网上审批。截止2015年1月底,我市先后4轮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02项,网上审批率30%。目前,在衔接好上级部门下放的权力后,全市保留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事项563项,其中行政许可392项,管理服务171项。

  4.关于“一案双查”制度不够落实的问题。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出现《海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10种情形,既追究当事人的违纪违法责任,也倒查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目前,市纪委正在针对教育和国土系统发生的一系列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核实市教育局和市国土局党组及纪检组的履责情况,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将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5.关于纪委监察责任需要加强,案件查办力度不够的问题。市纪委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强化监督责任,持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一是完善查办违纪案件组织协调机制,改进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健全重大案件督办机制,建立健全办案情况月通报制度,形成突破大案要案的合力。二是组织人员对近年来窝案串案中涉案人员处理尺度过轻过宽案件进行“回头看”,必要时重新进行调查。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去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单位“一把手”案件10件10人,其中部门和乡镇“一把手”7件7人;对教育系统工程、教辅材料、补课费、食堂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进行查处,王林案件后连续查处了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13件13人,如对阳江镇中心学校原校长符全违纪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并将其涉嫌违法线索移交琼海市检察院。

  6.关于乡镇纪委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不断强化镇纪委职能、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一是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转变镇纪委工作职能,实行镇纪委书记原则上不得分管纪检监察业务外工作的规定,突出主业主责。二是市纪委加强对乡镇纪委查办案件的指导,统一把关办案流程和证据材料,促进农村基层查办腐败案件工作由“分散作战”向“合力攻坚”转变,防止因程序缺位、证据无力导致错案的发生,同时避免“大案查成小案、小案查成无案”的情况。三是通过镇纪委干部异地交叉办案、联合办案等方式,加大查办农村基层腐败案件工作力度。四是强化双重领导体制,做到查办案件以市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镇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市纪委报告。五是采取以案代训、以学代训的办法,提高镇纪委干部办案业务水平。2014年,我市12个镇纪委立案22件,基层办案工作在全省名列前茅。今年1—4月,全市已有4个镇纪委立案5宗。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7.关于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拆分项目规避招投标突出的问题。在整改中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加强监督。一是市纪委进一步加大对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案件的审查力度,对线索进行排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落实“一案双查”,不断发挥案件审查的震慑和教育作用。二是出台《琼海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严格规定了在省政务服务中心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开展招标标活动的10种情形和具体程序,明确市发改、政务服务中心、审计、财政、规建、交运、水务、商务等八个部门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深化政府投资管理体系改革,切实保障政府投资项目科学规范有序进行。进一步完善《琼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制定《琼海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规定》、《琼海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项目储备库管理规定》、《评审专家库管理规定》、《咨询服务企业名录库管理规定》、《咨询评估(评审)企业名录库管理规定》、《招标代理企业名录库管理规定》等相关配套制度,完善政府投资管理体系。参照《海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立项、供地、规划报建、施工、竣工验收五个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探索出台我市并联审批制度,试行容缺审批、超时默认制度。四是完善重大项目咨询评估(评审)制度,规范听证、公示和专家咨询论证等工作,特别重大建设项目实行专家评议,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依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8.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存在拆分规避招投标嫌疑和发包价较高的问题。一是完善项目建设的管理体制机制。2015年4月7日,市委常委会决定,撤销琼海市推进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原市推进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能和项目档案资料等移交市发改委。二是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流程。2015年城镇化项目建设,必须先确定每个镇年度项目计划投资总额和重点建设内容,再由各镇根据具体情况上报具体项目,经市发改委审核通过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同意,再报市人大会议审查通过后方才正式实施,任何单位不得拆分建设。同时,成立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依据法律法规具体负责全市所有项目立项审批、验收审核等工作,规范项目管理各个流程。2014年城镇化项目及2015年村镇基础设施项目均严格按照立项要求先报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审查后,市发改委再根据项目计划表及建设内容进行批复,所有项目均依法依规招标,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才进行施工。三是强化项目监督。市发改、财政、规建、国土、审计等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从立项、招标核准、财政审核等方面对项目进行严格把关。

  9.关于有些政府投资项目严重超预算的问题。加快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制度,形成有效防范超预算的机制。一是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名单和工程咨询机构名录库。出台《琼海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定》和《琼海市政府投资工程咨询机构名录库管理规定》,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面向社会确认承担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和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工程咨询机构。目前已有43家招标代理机构和26家工程咨询机构申请入库。二是继续完善《琼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配套制度,制订《琼海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琼海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琼海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规范相关管理工作;正在制订《琼海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造价咨询企业名录库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有关工作的监督管理。三是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变更审批程序,符合《琼海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暂行规定》中工程变更受理范围的,方才受理审批;不符合变更要求的工程变更,一律不予以受理。今年1—4月,受理符合要求的工程变更60项,比去年同期减少50%。

  10.关于土地管理方面问题多的问题。在整改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逐一加以解决。一是对拆分审批22.63公顷农用地问题,注销10.63公顷临时用地许可,并按非法占地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撤销另外12公顷农用地转用批复文件。同时,针对农用地专用和征收管理方面的薄弱与不足,完善《琼海市规范建设用地报批及土地征收规定》,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对违规出让119.06公顷土地问题,成立了琼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工作领导小组,对出让工作中的各环节进行把关,出台了《琼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规定》,对出让土地行为做出了明确的限制规定。对与琼海晋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以签订《企业项目融资协议》方式筹措的6336.5万元资金已清退。三是对不规范管理87.16公顷土地出让收支情况,共追缴出让金40025.8438万元;对于政府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的,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或协商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收回已出让的土地,退还公司已缴交的土地价款。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2013年12月20日,确认我市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四是撤销了对60.14公顷土地违规改变用途的文件。五是针对土地违规办理登记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有关土地手续的完善工作正在按省国土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六是对10宗违法违规占用土地共16.88公顷问题,其中,未报即用的6宗已完善了相关手续,未供先用的3宗已依法进行处罚,后续用地手续尚未完善到位;临时用地未经审批的1宗已拆除违法占地建筑物,但尚未完全拆除完毕,被占用土地未恢复原状。七是针对土地出让价格明显偏低问题,出台《土地评估机构公开抽选办法》、《琼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琼海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出让行为。八是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欠缴的170.48万元,已全部缴交到位。

  11.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严峻的问题。不断加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力度。一是严肃查处农村党员干部以权谋私侵占集体财物、虚报冒领、贪污挪用专项资金、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4年下半年专门开展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清理整治,重点查办发生在基层党员干部中,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农村“三资”管理、惠民惠农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的腐败案件。2014年9月省委巡视组巡视我市以来,我市已立案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案件11宗涉及19人,其中已处分17人,尚未结案2人。二是通过党校培训和各类媒体宣传扎实推进党规党纪教育,特别是对全市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方面进行专项培训。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和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廉政文化进乡村”活动打造具有琼海特色的廉政文化示范点,以优良的党风带民风促社风。四是开展纪委领导干部“带问题下基层”活动,有针对性地帮助基层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五是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将各项涉农资金项目纳入项目库动态管理,建立申报、审核、安排、执行到绩效评价的完整预算管理流程,明确项目申报、立项、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操作规程,做到全程跟踪。

  12.关于对涉农专项资金监管不严的问题。加强监管,严肃查处涉农专项资金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一是组织集中清查。成立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对2011—2014年涉农专项资金进行集中清查。累计清查重点涉农补贴专项资金2.5亿元,其中瓜菜设施大棚补贴资金2456万元,农作物良种良苗补贴170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2715万元,粮食直补668.04万元,农资综合补贴1.3亿元,农村沼气项目补贴2277.5万元,退耕还林补贴2350万元。二是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加大对涉农资金违规违纪案件查处力度。自省委巡视组到琼海巡视以来,已立案查处此类案件8件14人,其中农林局原党组书记叶海涛被党内除名和行政开除处分,并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徒刑缓期四年;扶贫办原主任郑翼被开除党籍、行政撤销职务处分。三是开展大棚补贴资金专项整改。联合检察、纪检、审计等部门对大棚补贴进行全面审计清查,指导农林局抓好整改,对私自拆除大棚的,责令大棚业主按标准补建或全额退还补贴资金,对大棚闲置的,发出整改通知书,指导恢复瓜菜生产;对涉及“低建高补”资金的,责令大棚业主限期退款,目前已追缴大棚违规补贴资金141.706万元,对于不履行相关手续的违规大棚业主,已委托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交司法部门处理。四是强化涉农项目建设监管。制订《琼海市农林局督查督办制度》,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等,细致开展前期调研,积极做好跟踪服务,强化联合监督,确保项目实施不偏离政策要求。五是加强惠农补贴资金监管。严格要求农林部门对涉农补贴重大项目的安排和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科学合理;设立专项资金管理专户,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和合同约定拨付项目进度款,做到及时足额拨付,严禁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资金发挥效益。由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项目资金进行联合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二十条规定方面

  1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二十条规定不严格,甚至顶风违纪的问题。全面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二十条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车运行与管理、因公出国(境)等有关制度并公开“三公”经费预算,狠刹铺张浪费之风,明确要求各单位“三公”经费逐年下降;二是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财政、审计、税务、交警等部门之间的联动协查机制和日常监督机制。按开展巡查抽查、明察暗访、民意调查、网上监督,进一步深化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吃拿卡要拖”以及“不干事、不担事”等“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迅速核查。今年春节、元旦和“五一”期间,市纪委组织人员对全市范围内宾馆酒店、农家乐、大型超市、购物中心、土特产商场等场所对公车私用和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先后共开展明察暗访20批次,共核实疑似问题线索55宗。三是严格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今年以来,我市对嘉积镇勇敢村利用集体资金组织旅游问题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批评;四是建立庸懒散奢贪问题台账登记制度,完善查办、转办、督办机制,严格落实《海南省“庸懒散奢贪”行为问责办法(试行)》,推动整治庸懒散奢贪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市纪委正在对群众反映的市文体局组织干部职工公款考察旅游进行立案调查。

  14.关于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低,项目建设推进缓慢的问题。一是不断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集中开展“吃拿卡要”和“不干事、不担事”专项整治,持之以恒改作风,把党员干部从作风建设中激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力。二是着力推进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特别确保港下到潭门的旅游公路必须在今年7月份动工,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6条公路在8月份动工,南海博物馆和水下考古中心在10月份国庆节动工,保障琼文高速公路在10月20号动工,保障博鳌机场明年年底通航。三是完善服务项目机制。按照省政府审批时限压缩30%的要求,重新梳理各单位审批环节时限;严格执行定期研究议事制度,建立项目跟踪监督制度,联合多部门组成督查小组,不定时对项目审批部门或项目现场进行全面督查,及时纠正各实施环节存在问题,对不按时完成推进任务的进行问责;从执法队伍和治安队伍中抽调精干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工作队,集中力量逐一突破项目建设供地难关。四是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督促项目建设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琼海市财政供养人员先锋住宅小区(一期)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二》,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工程保质保量按期顺利完成的给予奖励表彰,对未按协议规定期限内竣工的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每延期一天罚款2万元的标准进行处罚。目前,我市财政供养人员先锋小区(一期)9栋楼中已有5栋于2015年1月20日交付使用。其余4栋已按照方案要求4月底前基本完工,正在准备分户验收及初步验收,预计5月底可全部竣工验收交付。

  15.关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突出,不少单位“三公”经费开支数额很大的问题。一是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出台车辆管理“早七晚七”制度,节假日、双休日等下班时间公车一律定点停放;工作日其他时间段或双休日、节假日确需使用公务用车的,必须书面申请或手机短信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报告。二是严格执行公车支出标准,一类一档每年每辆公车4.5万元,一类二档每年每辆公车2.8万元;定点维修、定点加油。三是执行“三公”经费公开制度,按时公开“三公”经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出台《关于公款报销接待费用的若干规定》、《关于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行政开支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等财务报销制度,规范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五是对群众反映“三公”经费开支大的市文体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等单位正在进一步核实。2015年1—3月全市“三公”经费比去年同期下降17.3%。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

  16.关于重大事项依法、科学决策的能力有待提高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中共琼海市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制度》,坚持重大事项决策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决策原则、决策公开原则,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切实提高决策水平,同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咨询机构名录库,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评审)制度,特别重大的建设项目实行专家评议制度;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对特殊项目实行行业审查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停止运作琼海市投资建设委员会。2014年12月30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决定:从2014年12月30日起停止运作琼海市投资建设委员会;从2015年1月1日起,项目准入和责任领导的确定,按照《中共琼海市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制度》执行,新准入的政府投资项目和社会投资项目,其责任领导和牵头领导原则上由分管市领导担任;已列入市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涉及变更事项,由项目责任领导或牵头领导牵头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后,按规定和程序上报市委、市政府按程序研究后再予实施;项目资金拨付按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加强交心通气,每月召开一次“碰头会”的办法加强沟通交流,维护班子团结,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

  17.关于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严格的问题。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选人用人。一是做好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目前,已完成15名干部消化工作,计划到今年7月30日前再整改消化10名,12月31日前整改消化其余16名。二是对低职高配人员,区分不同类别,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的答复意见抓好整改消化。三是对擅自改变职务名称的问题,确因工作需要需设立的职务名称,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规范设置;对违规设立、擅自改变的职务名称,严格按照规定予以撤销,并做好人员的调整分流。目前,已完成相关职务名称的梳理及设置,下一步将继续予以规范。四是对全市干部名称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目前,已完成干部职务名称表的初稿草拟工作。五是严格执行《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在一个任期内(5年)因工作特殊需要调整职务,一般不得超过一次,确保党政领导干部在任期内保持稳定。六是需要破格提拔干部时,严格执行中组部《干部任用条例》及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部破格提拔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坚持高标准、体现导向,严要求、体现从严控制的原则;同时,按规定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在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未回复前,不开会研究;凡不符合标准、不符合程序的,一律不上会、不上报、不审批。七是全面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今年3月,从各镇和市直机关抽调13名干部,集中地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市干部档案全面开展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计划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科级干部的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年底前完成全市其他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同时,严格执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做到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严防干部档案失真失实。

  18.关于存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现象的问题。一是对反映的有4名干部涉嫌违规提拔的问题,其中市政府办、市计生委、嘉积镇等单位3名已在2014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长坡镇1名干部违规提拔问题目前正在调查。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理解,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行为。三是加强干部人选信息沟通和信访举报核查工作,收集整理群众举报、来信来访、网络等反映干部有关情况线索,及时了解掌握干部平时表现及信息,强化干部平时管理和监督。四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登记制度,全面实行实名登记,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落实干部选拔任用责任。五是完善和改进干部考察考核方式方法,规范谈话方式及内容,严把选人用人考察关。六是建立干部监督特别档案,对受到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的干部建立专项档案,从严把关。七是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编制部门预审制,对拟申请提出动议调整干部的单位,由编制部门对单位“三定方案”核定的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进行核查,坚决防止和杜绝超职数配备干部等违规现象发生,不断提高选任干部工作质量。

  三、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市纪委对省巡视组重点移交29件问题线索,进行排查评估、分类处置,并正在组织核查。目前,已调查处理25件(含重复件1件),其中立案调查7件(其中有2条线索为同一宗案件)、党政纪处分7人,初核了结7件、信访结案9件;正在调查处理3件;不属于市管辖范围退回巡视办1件。

  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36件信访举报材料,及时进行筛选、分流和处理。这36件信访举报件中,反映涉法涉诉问题的8件,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的10件,反映民生诉求问题的18件,所有36件已全部办结,处置率100%。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思路

  目前,我市的整改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初步成效,但与省委巡视组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和深层次的矛盾,仍需着眼长远、常抓不懈,并在健全体制机制上下功夫,以“钉钉子”精神从严从实继续抓好整改工作,久久为功,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一)坚决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共琼海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坚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为重大政治要求,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坚持市委常委会每一季度召开专题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一次的制度。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责任,坚持守土尽责,强化监督检查,一级管好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好《关于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促进“一把手”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敢于担当,不怕得罪人,带头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其他班子成员按照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履行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督促各级纪委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紧紧围绕主业主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充分发挥乡镇纪委作用,做到有案必查、有责必问,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施政的政治生态。

  (二)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官,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加快查处省巡视组移交的尚未结案的3件案件,绝不手软,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持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特别是以我市暴露出来的腐败案件为典型,深刻汲取教训,认真举一反三,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弘扬“三严三实”作风,切实把强化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等各个环节。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认真按照省里部署的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不断强化对国土、教育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及涉农惠农资金的依法依规严格管理。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公务用车、国内差旅、公务接待等方面的长效管理机制,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

  (三)以巡视整改为动力加快琼海的海南东部中心城市建设。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专项检查核实,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跟踪督查,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为琼海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推进好省里部署的博鳌机场、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南海博物馆、博鳌亚洲论坛二期、琼文高速公路、机场出口路等琼海今年重点建设项目,加快“打造田园城市、构建幸福琼海”的步伐,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肩负起建设海南东部中心城市的责任担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98-62932715;邮政信箱:琼海市嘉积镇兴海北路1号市委督查室。

责任编辑:甘晨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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