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明确白鹭公园用地为城市公园绿地 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侵占

点击南海网“海南深呼吸”栏目 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三亚明确白鹭公园用地为城市公园绿地

  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侵占或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

  海南日报三亚6月2日电(记者 黄媛艳)白鹭公园是三亚的开放性城市生态休闲文化公园。一直以来,该公园的保护备受各方关注。三亚市政府常务会今天通过《三亚市白鹭公园保护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明确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侵占或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其规划不得随意调整。

  根据《规定》,三亚市园林行政管理部门将是白鹭公园的行业管理部门,白鹭公园的用地为城市公园绿地,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侵占或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以出租、合作、合资或者其他方式改作他用。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临时占用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临时占用绿地许可,并按时退还用地,恢复原状。

  而且,经批准的白鹭公园规划不得随意调整,确实需要调整的,应按照法定程序,报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三亚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经其审议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三亚市也将针对白露公园的保护进行立法。

责任编辑:冉苗俊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海南时政

权威报道一网打尽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